根据职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调整。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市委编委督查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
六、登记管理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