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军 通讯员匡葳
“办什么事该去哪里,该找谁”一目了然。
“政府部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查便知。
昨日,恩施州州级权责清单首次公布,47个单位10大类2782项政府行政职权集中亮相,接受社会监督。即日起,市民可登录州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查询,且可随时对权责清单提出修改意见。
A 权责清单亮相我州先行先试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州是全省集中编制市(州)行政权力通用清单的四个试点之一。
2015年9月8日至10月20日,州审改办组织完成《州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11月17日至12月18日,依据《州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责任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形成《恩施州州县两级权责清单(初稿)》。
2016年1月12日,省审改办在综合4个试点市州成果的基础上印发《市(州)级通用权力清单》,州审改办随即启动根据通用权力清单完善州级权责清单的工作。
4月29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州级权责清单》出炉。
“此次清理的范围比以往更广泛,做到了能简必简,应清必清。明确州级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州编办副主任刘春华介绍,此次共对州级权力“家底”进行了全覆盖清理,共有47个单位(不包括垂管部门)纳入清理范围。47个单位共有行政职权2782项,其中,行政许可138项、行政处罚1713项、行政强制142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03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10项和其他类410项。
B 每项职权都有办事流程图
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中,对每项职权都标注了编码,并配以办事流程图,让人一目了然。
以州交通局的“增加同一市州跨县行政区域客运班线”为例,流程图明确了“申请→受理及公示→审查→决定及公告→送达”的流程。
清单不仅明确了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还注明了承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
其中“责任事项”中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将许可结果通过网站途径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此次清理注重优化运行流程,规范细化裁量权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明确不得提出
不明确、不需要的申请材料;不得人为增设非法定办事环节,可以简化的环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简化归并;不得自行扩大办理期限,可以缩短期限的一律缩减。
C 我州行政审批下放力度大
我州保留的州级职权事项与其他地市相比大体相当。不一样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和设区的市相比,在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上有区别,相应的权力清单会有所不同。例如,恩施州和恩施市州市同城,州级未设城管局,州城城市管理职能由恩施市城管局履行,因此,州级权力清单中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二是和设区的市相比,我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力度更大。按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县市的基本都已下放到县市。到目前,州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7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2015年,州级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9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项。
三是作为民族自治地区,我们有自治条例和一些单行条例,在编制权力清单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例如,州农业局对“州外引种”的管理,其权力依据就是《恩施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在我省市州一级,只有恩施州农业局有此项行政职权。
D 精简程序让市民办事更方便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原来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做的事,如果相对应的审批事项取消了,就不再需要审批。如“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的卫生许可”这一事项后,经营这4类场所就不再需要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让企业和群众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还必须改进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在这方面,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基本杜绝了审批部门“两头受理”、企业和群众“两头跑”的现象。6月初,州政府办公室已下发《重点项目容缺预审实施方案》;6月底,全州智能化政务服务电子平台将上线运行,可为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典型案例
州审改办开展中介治理专项行动为企业节约大笔费用
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多、收费贵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州审改办组织开展了中介治理专项行动,将州级63项、县级67项中介服务的名称、设立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企业和群众照“单”办事、监督审批部门照“单”审批,有力促进了中介服务规范化、法制化。
打个比方,如果按照之前的生产许可规定,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必须到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获得报告书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根据不同的产品,检验费用各不相同,比如绿茶检验费3485元/次、玉米粉检验费4415元/次、合渣粉检验费2605元/次、薇菜干检验费3475元/次、香菇检验费2465元/次、土豆片检验费2065元/次、莼菜检验费2105元/次、蜂蜜检验费2485元/次等。
以恩施十大名吃实业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共有5个产品单元类别,24种产品,以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到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所有产品一次性检验合格共计要花70800元的费用。现在企业可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而该公司具有自行检验的能力,和以前相比节省了一大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