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2280000254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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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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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证文化广场的正常、规范运转。负责对大剧院、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健身中心、广场、停车场以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的管理;负责经营性和公益性活动的管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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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恩施市金桂大道文化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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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向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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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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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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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恩施州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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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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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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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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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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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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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筑阵地,让文化广场成文真正的群众乐园 1.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服务。2014年共有270个阴晴天,我们每天晚上准时开放音乐喷泉,每晚平均接待观光、跳广场舞及带小孩游乐的市民3500人次,全年约94万人次,为市民提供了一个健康向上的公共文化场所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准,文化活动常态化。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我们举办了歌舞专场表演、摄影展、篮球赛、书法展等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参与。 二、充分响应群众需求,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我们积极与恩施州文联下的十三个文艺家协会讨论合作,制定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如我们与州舞蹈家协会、湖北民院艺术学院组织了一个民族歌舞专场,得到广大市民和专家的好评;由州摄影家协会组织的广场摄影作品展,受到州人大、政协代表、委员们的好评。广大市民看了摄影作品后赞不绝口,纷纷感叹我们恩施真的很美。 三、积极搭建平台,完善宣传服务网络 我们建立了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传播力强、影响范围广的特点,推出了“恩施文化名人”、“龙马风情小镇”等特色栏目,得到了网友们的支持与好评。同时与来硒客合作推出栏目“神话恩施”,宣传恩施的特色文化。网络平台建设完成以来,通过持续地与广大网络用户展开互动,为恩施州文化广场创造了良好的口碑,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与支持。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接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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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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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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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孙玲 联系电话:8456692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