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2280000250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恩施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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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恩施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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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州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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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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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家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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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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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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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恩施州水利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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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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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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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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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恩施州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公益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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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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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我站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理念,按照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督,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目标,坚持一手狠抓监督管理,一手狠抓协调服务。在省水利厅的积极指导及恩施州水利水产局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恩施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质量监督机构实现编委批复全覆盖。今年4月,利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利川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至此,全州8县市全部通过县市的编委员会下文批复设立县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为隶属县市水利水产局管理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州共核定编制41名,最少的核定2名,最多得 核定6名,其中恩施州质监站核定5名。现人员基本调配到位,率先实现了质量监督机构的全覆盖。二、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一)强化职能作用,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严格按照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法规要求,积极推进质量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重点突出监督受理、项目划分、过程监督、质量检测等质量行为。截止年底,我站负责质量监督的工程共计达到81个,其中水电站工程38个,中小河流治理及防洪工程31个,农村供水工程4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个,新建小(1)型水库工作1个,中小型灌区工程4个;2014年新增监督工程14个,其中中小河流治理及防洪工程12个,新建小(1)型水库工作1个,中小型灌区工程1个。全年共完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14个,批复质量抽检方案10个,提交各类验收质量监督报告7个。(二)强化过程监督,狠抓质量监督关键环节。一是严把质量监督受理关,将“业主申报资料齐全就受理”转变为“业主依法申报、监督机构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参建单位汇报,参建单位成立质量管理体系,再审核受理”的规范程序。二是严把工程开工关,召开首次进场质量监督工作会,按照投标文件对各参建单位的现场机构、人员及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核验,对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严把隐患排查整改关,将检查对象重点放水电站、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中小型灌区、防洪减灾治理等六大在建民生水利工程上;检查内容重点突出项目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监理单位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重要隐蔽工程施工等情况。四是严把工程建设验收关,狠抓工程质量“三检制”,凡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准进行后续施工或投入使用。全年共对在建施工的32个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近40次。(三)强化质量检测,狠抓质量隐患整改。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的有力抓手,我站严格监督全州质量检测市场的规范性,要求各检测单位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检测活动,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杜绝不按规定进行检测、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数据和伪造数据的行为,并每个月都要报送检测台账。为更有效的发挥质量抽检对工程质量的指导作用,我站将质量抽检前置,在工程开工后即下达质量抽检方案,要求随工程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了隐蔽工程的质量。针对质量检测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工程参建单位都在我站的监督下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对工程进行复检,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四)质量监督机构实现编委批复全覆盖。今年4月,利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利川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至此,全州8县市全部通过县市的编委员会下文批复设立县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为隶属县市水利水产局管理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州共核定编制41名,最少的核定2名,最多得 核定6名,其中恩施州质监站核定5名。现人员基本调配到位,率先实现了质量监督机构的全覆盖。三、2015年的工作目标。(一)确保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的通知》(鄂水利规〔2012〕2号)对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管理权限的划分和《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州级监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质监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质量监督受监率达到100%,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加强对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支持。加强对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支持,推动全州质量监督机构联合检查活动制度化,召开先进经验交流会议,对各县市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经费、设备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三)推进质量抽检和飞检制度。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抽检制度,使全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抽检率达到100%;积极发挥质量检测的工程质量监管的支撑作用,增加检查手段,在全州推进质量飞检,掌握工程质量检测第一手数据。(四)严抓质量事故处理。建立健全质量事故追责机制,发生质量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将质量不达标和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纳入质量“黑名单”和“不良记录”,限制其在恩施州的招投标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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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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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被州水利局评为先进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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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段利 联系电话:8226304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