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228000015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汉阳干休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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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汉阳干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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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按政策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老干部进行理论学习、看望、慰问老干部,做好他们的医疗保健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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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武汉市汉阳区新五里后堤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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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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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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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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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恩施州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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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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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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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4 |
8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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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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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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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认真、正确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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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在州委、州政府、州驻汉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汉阳干休所按照州委、州政府、州驻汉办事处对干休所的工作要求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做好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和不定时看望、慰问老干部。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就医等实行上门服务。切实做到耐心、细心、贴心、关心,让老干部们感受到党的温暖、组织上的关怀。 ?三?定期组织老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他们的具体困难,向上级反映他们的诉求,落实好老干部各项待遇。 ?四?认真做好老干部患病住院、门诊就医、药费报销以及逝世善后等相关事宜,做到有求必应。 ?五?加强单位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保证机关正常工作运转和内部安保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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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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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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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李永红 联系电话:13986173611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