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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委编办坚持“四个推进”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2022-02-1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高效发展,宣恩县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机构编制核查文件精神,抓实前期准备、自查自纠、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关键环节,全面纵深推进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安排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确保本次机构编制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二、坚持部门协作,协调推进。县委编办会同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商定据比对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协作开展数据比对,集中进行数据审核,核实机构编制、领导配置、单位预算、人员参保等相关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切实做到差异数据可追溯,核查问题有台账确保整个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效衔接,有序开展。

三、坚持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本次机构编制核查,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分析,全面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审核机构编制业务办理事项6000余条,全面完善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的各项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充分发挥平台使用效能,全面建设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坚持查改并举,纵深推进。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坚持边查、边清、边改,对于发现的难点和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各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问题跟踪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核查成果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把此次全面核查作为树立机构编制工作权威、筑牢编制就是法制理念的有利契机,通过全面查、严肃改,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宣恩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