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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纪委通报3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015-02-1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最近,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纪委对我州部分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暗访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5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现通报如下:

1.2015年1月20日,鹤峰县政府办、商务局等单位4名领导干部和职工在参加恩施硒博会期间,“带彩”打麻将,被州暗访组发现。经调查核实,鹤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滕晓东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鹤峰县纪委第二派出纪工委书记田智仁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对这起顶风违纪行为的发生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州纪委于2015年2月3日给予滕晓东诫勉谈话处理,鹤峰县纪委于2015年2月4日给予田智仁诫勉谈话处理。

2.2015年1月20日晚,宣恩县社保局、人社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居保局等单位6名干部职工在参加全州报表会审业务工作会议期间,驾驶公车离开驻地另行开房“带彩”打麻将,被州暗访组发现。经调查核实,宣恩县人社局党组书记陈勇、县卫计局党组书记潘言培、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向隆章、县社保局局长王家金、县就业局局长刘耀、县居保局局长曾莉、县合管办主任江红英等7人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宣恩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工委书记曹绪文、第三纪工委书记段立新等2人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宣恩县纪委于2015年2月8日分别给予上述9人诫勉谈话处理。

3.2015年2月4日,州纪委组织人员对利川市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州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利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代成、利川市副市长杨振宇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利川市第三派出纪工委负责人张永恒,利川市元堡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郜晓峰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州纪委于2015年2月4日给予蒋代成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杨振宇约谈处理,利川市纪委于2015年2月4日给予张永恒、郜晓峰诫勉谈话处理。“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对上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开通报,体现了州委、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的决心。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的重托,是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进一步牵牢“牛鼻子”,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决不允许做表面文章,决不允许文件来文件去、开一个会议就了事、签一份责任书就交差。主要负责人不仅要严于律己、管好自己,更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始终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委(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必须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和追责问责等短板补起来,不断提升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建立明察暗访、督导调研通报常态化机制,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