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扬)2月10日,省总工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昨日,记者对此咨询了州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职工福利细则,会与省总工会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记者从该文件中了解到,基层工会可在会员过生日当月,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可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用餐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文娱、竞赛等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且获奖人数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1/3,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体育比赛运动用品每人不超过500元。《意见》规定,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要严格控制基层工会经费开支。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代金券、请客送礼、设立“小金库”、改造办公用房等“十不准”。如吃蛋糕、看电影,对于正常的职工福利应该保障。
昨日,记者向州总工会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州关于职工福利的政策,与省总工会出台文件要求保持一致,暂时还没有做出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