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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宣恩县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

2013-08-23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1月25日,湖北宣恩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大会召开,标志着宣恩县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省州统一部署,此次宣恩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设立3个综合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除垂直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外,全县57个部门(单位)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工作量大小相匹配”的原则,划分到相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监督。

  改革后,相关县直部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不削弱;保留原纪检监察体制的单位和部门,则按照原来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改革后,所有被纳入监管的单位没有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参加,被监管单位局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不能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没有纪工委监察分局认可,被监管单位的重大决策不得进入审批和实施程序;纪工委监察分局对部门会议研究重要事项有分歧意见不能统一或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决议时,可以决定该事项暂缓研究或停止执行。

  据悉,早在2010年7月,宣恩县就开展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试点,成立派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9个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此次改革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