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经信委:
现将州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助推困境企业破产重整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关于成立区域破产企业协调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成为人民法院与党委政府长效畅通沟通协调机构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鄂发〔2014〕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4〕67 号)文件要求,“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对工作任务可交由职能部门承担的,或为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设立,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工作任务基本相同或相近的,进行归并整合。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区域破产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属于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中央、省的相关政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需要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是否设立,请区域破产企业协调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
二、关于政府营造宽松优惠的投资环境
近几年,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州编办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按全省统一部署,与州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了“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其改革内容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直接相关。州编办具体做了以下工作: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抓总职责;组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整治“红顶中介”,组织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组织编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会同州政管办推动州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州编办目前正在做的工作:按《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鄂政办函〔2018〕22号)和州政府“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专题会议精神,州编办正会同州政管办、州智慧办、州电子政务办,按“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州编办具体承担组织各部门在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调整、公布“一次办好清单”等工作任务。
州编办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抓总职责;二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等的动态管理工作;三是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四是配合州政管办共同抓好《优化州高新区产业项目审批服务四条措施》和《恩施州推行产业项目承诺审批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五是会同州政管办、州智慧办、州电子政务办,按时完成《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真正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营造更规范、高效、便利的投资营商环境。
州 编 办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