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8月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编办进行了全面巡视,巡视指出省编办对县市区结构性超编方面存在研究解决不够的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省编办积极行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实地调研分析。组织人员赴超编问题较为突出的部分县市区实地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比对数据等形式,了解人员编制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实行台账管理。结合统计年报,对部分县市区超编情况进行剖析研究,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并向省编委主要领导报送了《2014-2015年县市区行政编制结构性超编情况分析》。
完善相关制度。印发《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控编减编和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研究制定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实施规划,并按年上报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实施计划和控编减编工作完成情况。下发《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乡公开招录用编计划核准工作的暂行意见》,改进和完善用编审核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对超编地区招录公务员用编计划严格总量控制。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利用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跟踪,对违反用编控制政策和未完成工作规划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予以督促,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2016年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数据,超编县市区数量和超编总人数实现了双下降。省委第八巡视组回访督查和派驻纪检组专项督查均对省编办的整改落实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监督检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