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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推进纪检机构改革促管理创新
时间:2016-08-26       

  近日,中央编办批复中共湖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省委工作机构序列,省委工作机构从10个增加到11个。这是自2000年省委机构改革之后,16年来我省首次增设省委工作机构,也标志着我省纪检机构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三转”工作要求,为深化省纪委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和巡视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省编办对省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两次调整改革;对105家省直机关实行了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全覆盖”;在原有8个巡视组的基础上增设了3个省委巡视组,为省委巡视机构提供了人员和编制保障。

  省编办通过推进和完善纪检机构改革,在助力中借力,在深化中优化,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一是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省纪委内设机构改革不是依靠简单增加机构和人员来加强执纪监督力量,而是着眼于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发挥现有编制的效能,通过编制内部调剂或机构“撤一建一”等方式,保持了省纪委内设机构、编制总量不增加,但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得到了加强,省纪委纪检监察室从改革前的5个增加到了8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人员从改革前占编制的41.3%增加到占编制的65.8%。二是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在省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中,为突出纪检工作主业,撤销了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原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关系和工作关系与原单位脱钩,全部改由省纪委派驻。按照“编随人走,人随事走”的要求,将省直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全部连人带编划转到省纪委统一管理。同时向改革要编制,将政府职能转变中精简的富余编制优先用于省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通过编制跨部门调剂保证省直机关行政编制总量不变。三是因责设岗,全面履职。今年,省委巡视办增设了巡察处,负责对全省巡察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形成了对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更好地构建起巡视巡察全覆盖格局。因责设岗,全面履职进一步调动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服务意识和前瞻意识,提升了组织机构设置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省直机关处 魏薇 陈龙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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