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
站内搜索: 搜 索
首 页 编办概况 | 最新动态 | 通知公告 | 监督检查 | 行政体制改革 | 机构编制管理 | 事业单位改革 | 自身建设 | 讨论研讨 | 重点专题 | 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潜江市编办 >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16              

  关于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52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8号)和省编办《关于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办文[2012]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加快推进实名制管理,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良好契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对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进行全面摸底和核实,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长期制约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盘活用好现在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以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机构编制核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核查范围

  市、乡两级党政群机关(含政法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核查内容

  1、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数量、机构规格、核定编制数及实有人员情况。

  2、职数配备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

  3、编外用人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情况,包括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聘用时间、人员结构等情况(附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

  4、离退休人员情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情况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离退休时间等信息(附组织、财政、人社部门的相关依据)。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与2011年8月25日部署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数据相结合,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单位情况。

  所填表格可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http://www.hbcz.gov.cn/home/)上直接下载。各单位需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要求据实进行填报(详见附件)。

  三、核查方法与步骤

  1、自查填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单位将所填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机构设立、核定人员编制文件的复印件、编制台帐、人事代理合同、主管部门提供的财政供养依据,一并报市编办作为审核依据。

  2、初审公示阶段(9月1日——9月30日)

  经编办初审后,各单位将编办初审后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除离退休人员外,必须本人签字认可),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审核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单位公示期满结果无疑义后,经本人在备注栏签字认可,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核查工作综合性文字材料,并将机构设立和核定人员编制文件的复印件、各类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报市编办。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提交不真实机构编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这次填报的数据以2012年6月底的数据为准。

  联系人:张飞远 联系电话:6242016 QQ:284418596

  

   

  潜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市  邮政编码:433199
电话:0728-6242016 传真:0728-6242016 电子邮件:qjsjgbz@163.com  投稿邮箱:qjsjgbz@163.com
潜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13014462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qjsb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