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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多措并举”提升街道综合执法效能
时间:2022-12-30       

今年以来,湖北黄冈武穴市委编办围绕“探索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探索,与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创建全省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下沉执法资源,发挥更大效益。完善执法体制。组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体化运行。明确执法主体。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行使“法定+相对集中+赋权”执法事项共911项。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一主两翼”执法模式,即法定和赋权的执法事项,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相对集中的执法事项,以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下沉执法力量。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的178名事业编制和97名执法人员整体下放给街道,由街道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完善联动机制,协作更加高效。以全省2022年度机构编制“五重”工作“揭榜挂帅、比学争先”活动为契机,将“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间执法与监管联动机制”列为重点培育项目,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市级层面,出台《武穴市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分局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执法衔接、信息共享、联动协作、案件移送、司法衔接、执法保障等六大机制。部门层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各街道、各业务主管部门,全覆盖式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环保、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合巡检机制,协同治理基层。部门内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出台《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内部人员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体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管理融合,运行更加顺畅。一个办法管总。以严格执行《武穴市街道综合执法协调管理实施办法》为抓手,明确街道属地管理主体地位,落实各方职责任务,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优化协同高效。一套标准规范。积极转化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果,全面落实街道综合执法“外观形象标识、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内部管理规范、人员着装、执法装备、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七统一”标准,推动规范化建设。一支队伍执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执法人员下沉到街道、社区、小区管理办法,打通最后一百米,实现家门口就能看到综合执法,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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