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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22-11-30       

宜昌市以夷陵区为重点,聚焦机构职能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将完善运行机制作为持续深化改革的发力点,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新机制,着力破解改革后上下贯通难、队伍融合难、部门资源整合难以及人员力量下沉难等“四大融合难题”。

一、探索市区纵向联动。针对市级层面无对应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对接难的情况,市政府研究出台《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对多”工作机制管理办法》,督导25个市直部门与区综合执法局在业务指导、教育培训、信息共享、政策保障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了长效机制。目前,市直文旅、生态环保、水利、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已按“一对多”工作机制与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了相关工作。比如在长江禁渔工作中,市区两级全年开展联合行动6次,查处案件48起,为守护长江生态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二、推动内部全面融合。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队伍融合的抓手,实现制式服装、执法证件、执法终端、执法用章、法律文书“五个统一”。实行“一季度一主题”执法考试制度。开展实战实训拉练,以战促学。定期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到大队跟班,安排机关、大队下沉乡镇开展业务指导,补齐全领域执法短板。同时与三峡大学法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采用“政校共建”的模式推进执法人才和改革智库建设,借他山之石促规范提升。

三、深化部门横向协作。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在19个区直行业监管部门“一对一”制定行政执法协作细则,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会商等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各行业监管部门明确专职信息联络员,每月收集、汇总、反馈许可、监管、案件办理等执法关联信息。简化案件移送程序。允许各乡镇站所向辖区内执法分局直接移送案件线索,进一步缩减案件移送周期,并对案件移送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受理。推动监管执法同向发力。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巡查,加大重点特殊时期联合行动频次,同时针对执法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赋予监管部门在特殊紧急情况下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权限,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基层区域共治。以“筑堡工程”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探索在社区组建由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小分队,全面履行普法宣传、巡查检查、管理协调、执法保障等工作职责,提升执法监管末梢的反应能力,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执法力量向城市社区“微单元”延伸,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赋能基层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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