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1号)《中共湖北省纪委机关、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直工发〔2021〕12号)要求,扎实推进省委编办清廉机关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办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清廉机关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有效形成,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显著提升,机关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清廉思想、清廉作风、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加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历练,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不断夯实清廉思想根基。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坚持办机关理论中心组引领学、教育基地实践学、支部集中深入学、青年论坛交流学、搭建平台自主学,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加强“四史”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湖北红色资源、抗疫“大思政课”和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加强清廉机关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弘扬机关清廉文化,引导党员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动全办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机关文化。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
(二)坚持创新服务,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4.持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重大决策、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资金申报等事前事后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推进办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
5.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科学配置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规范领导班子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提高监督效能,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紧盯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推动内部运转规范有序,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成果运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聚焦群众诉求强烈的高频事项,开展机构职能流程再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理念,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发挥机关绩效考核评估和正向激励作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正风肃纪,大力弘扬严实作风
7.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关注隐形变异新表现,采取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8.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纠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重点工作中的只说不做、工作懈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巩固治理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过多等成果,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规范工作台账,减少材料报送,推动为基层减负从“减量”向“提质”转变。
9.加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立本职、建新功”行动,按照“三抓四精五化”要求,扎实推进“思想大解放、业务大讨论、作风大转变、质效大提升”,动员党员干部全员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崇尚清廉有为,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10.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坚持政治建办、能力立办、作风强办、从严治办,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深入开展“廉政体检”,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客观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突出实践实干实绩,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11.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防控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推动干部严格依法履责用权。建好用好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通过开展廉洁“微交流”“微教育”“微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动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筑牢干部管理教育“防火墙”。
1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积极搭建干部成长成才平台,常态化举办青年干部论坛,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接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积极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氛围和勇于探索创新、敢于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编办成立以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清廉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各处、中心具体负责推进落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监督检查。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是党建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细化工作任务,注重开展日常监督、作风监督、纪律监督,有效提升综合监督效能。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湖北机构编制网、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即时通报表扬等载体,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激励作用,总结宣传典型,交流创建经验,着力营造廉洁氛围,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成势见效,促进形成向上向好、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