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2019年8月5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这是我国机构编制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我们将其中有关机构编制政策的重要表述、具体要求、重点内容采取条款式的方式摘录出来,形成简短的“每周金句”,在“政策文件”栏目,予以发布,希望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理解、知晓、熟记并准确运用,共同做好新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党管机构编制作出制度性安排,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2.《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侧重于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明确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最基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
3.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
4.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5.优化就是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
6.协同就是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政机构布局。
7.高效就是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8.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规定:一是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二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需要履行法定程序的,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摘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中央编办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答记者问》(新华社2019年8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