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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2021年度群众意见的整改措施
时间:2022-03-25       

  

  根据市直机关“双争”办《关于对2021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文〔2022〕1号)要求,市委编办对照2021年度群众满意机关测评中,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自查,7条共性意见认领5条,4条个性意见照单全收,合计认领群众意见9条。现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共性意见第1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依然存在,文山会海问题仍比较突出,要进一步压缩文件总量和会议数量,减少不必要的参会人员。学习先进地区整治形式主义的好办法,下大力气改进作风。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发文字号,综合考虑发文必要性和实操性,确保发文效果。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力求文字简练,言之有物。严格履行发文程序,做好校对把关、确保公文质量。二是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频次和参会人数,提倡召开短会、视频会议或多会套开。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吹哨、编办报到”制度,提倡本人到场工作法,大力改进作风,将服务进行到底、进行到位、进行到心。(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综合科)

  2.共性意见第3条: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统筹,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现象,特别是涉及到村(社区)的工作,应统尽统,最大力度为基层干部减负。

  整改措施:制定市委编办为社区减负工作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县市区机构编制科)

  3.共性意见第4条:部门科室存在多头索要数据、多头统计和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应精简“查资料、看台账”之类的考核。

  整改措施:一是精简各类报表,提高数据利用效率。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让数据多跑路”,报表从平台中分类导出上报,充分发挥平台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检查考核制度。以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常规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行政机构编制科)

  4.共性意见第6条:多形式多渠道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通过宣传增进群众对部门的了解。民生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通咨询电话,满足群众需求。

  整改措施:一是助力社区“筑堡工程”场景建设,协助东门外正街社区做细做实8大场景建设,做好领导干部包重点小区和党员干部与社区困难群众“结对认亲”工作。二是以项目谋划争取为重点,推进三板桥村乡村振兴。三是用心服务“双千”结对企业,协调解决经营困难。四是畅通沟通渠道。继续做好“12310”热线电话群众意见办理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综合科)

  5.共性意见第7条: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进一步开展文体兴趣活动,强身健体,增强机关活力,促进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外出开展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增加团队凝聚力。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市直机关游泳、健身等小组活动,提升身体素质。三是积极参与市直机关长跑、运动会等集体活动,展现机关精神风貌。(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综合科)

  6.个性意见第1条:进一步优化进编手续办理流程,提升效率。

  整改措施:一是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进编手续全程“线上办”,压缩进出编手续所属材料,提升机构编制上下编等日常业务办理效率。二是建立健全《简化流程标准优化机构编制服务工作制度》,精简报件材料,规范格式标准,实行“一口受理”,推行限时办结。(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

  7.个性意见第2条:市直机关需进一步减编下放基层,编制设置要向基层倾斜。

  整改措施:结合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推动编制向基层下沉,充实县市区工作力量。(完成时限:2022年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科室:县市区机构编制科)

  8.个性意见第3条:增加城区招商力量的配备,充实城区一线招商力量,助力城区经济发展。

  整改措施:结合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优化,在优化市区结构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重点加强招商、经济等部门工作力量。(完成时限:2022年底;责任科室:县市区机构编制科)

  9.个性意见第4条:宜昌新区推进办统筹综合能力不强,应合并。

  整改措施:结合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优化,统筹提出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职能整合建议方案,提请市委编委会决策后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责任科室:县市区机构编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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