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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委编办着眼重点难题攻坚 大力化解超编混编混岗问题
时间:2022-09-05       

  根据省委编办“五重”工作“揭榜挂帅、比学争先”活动精神,保康县委编办着眼重点难题攻坚,多措并举大力化解历史遗留的政策性超编混编混岗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分类施策出实效。在实地核查摸情况和部门联动查成因的基础上,对行政机关未登记公务员的干部档案进行调档审核、逐一分析,分类制定化解方案。一是统筹机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设立相关规定和上级政策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探索设置机关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优先用于调整机关混编混岗人员,理顺人员编制关系。二是优化编制资源。一方面将改革收回的部分行政编制调剂给混编混岗严重的部门,用于缓解混编超编矛盾;另一方面通过清理调剂事业单位“沉睡”编制,腾出一部分用于安置机关不能登公人员。三是推动人员调整。采取锁定工勤核销一批、创造条件登记一批、疏通出口分流一批、到龄退休减员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通过人员的调整、分流和退休着力腾退编制、理顺关系。

  二、落实落地见成效。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将机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逐步交流到事业单位后,行政机关仅存在公务员一种身份人员,工资核算、职务职级晋升、年报统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口径,既降低了工作强度,也理顺了管理体制。二是激发了干事热情。理顺编制和身份后的机关混编混岗人员,可享受职级并行或职员等级晋升政策,提高了经济待遇;部分人员到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干部甚至领导干部,提高了政治待遇,充分激发了干部的干事热情。三是优化了队伍结构。挤占行政编制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交流出去后,腾出更多行政编制,一方面用于符合登公条件人员占编登记,另一方面用于招录公务员补充新鲜血液,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队伍活力。

  三、建章立制促长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旧病不再复发。一是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法规条例,依法办事,以《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推动实现单位性质、编制类型、人员身份“三统一”;同时,健全机构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三个台账”,严格落实人员实名制,确保人编相应、人岗相适。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发力、各负其责。严把进人渠道,坚持编办批复计划、组织人社招录(聘)、财政纳入预算的联动机制;规范调动程序,严格执行编制、组织、人社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和人员调动相关要求。三是形成常态督查。建立监督检查协调配合机制,由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对本年度增人用编、选人用人、社保缴纳、人员预算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加强同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形成有效震慑,确保超编混编混岗问题不再反弹。

(保康县委编办  杨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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