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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委编办四个“清”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时间:2020-04-29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全面启动以来,现在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为加快推进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枣阳市委编办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四个“清”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未雨绸缪,做到政策“清”。面对改革任务重、改革时间紧的现实,枣阳市委编办多次召开编办主任会议,学习中央及省关于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把握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重点和改革任务,为下一步扎实做好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统筹谋划,做到底子“清”。详实掌握全市未完成改革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切实找准改革路径,统筹谋划,认真实施。一是由涉改单位及主管部门就人员编制、经营状况、资产状况、经费收支等方面进行摸底自查,厘清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初步的改制方案报编制部门;二是待疫情稳定后,适时开展实地走访座谈,查看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各单位实际现状。通过单位自查和实地走访,彻底摸清参改单位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逐一明晰改革路径。 

  三、结合实际,做到方案“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成四大类进行具体指导:对于有经营性资产,且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且经济效益较好的,实行转企改制;对于有经营性资产,但经济效益不佳,或已经没开展业务活动的,创造条件转企改制;对于既有经营活动又有公益服务功能的,剥离经营业务,进行优化整合;对于资不抵债、债权债务不清晰,或没有经营性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多、改革难度大的,在解决人员安置问题后,予以撤销。 

  四、依法推进,做到纪律“清”。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经和资产管理纪律。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严禁拒不执行改革方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确保我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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