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机构编制网
襄阳市机构编制网欢迎您!  
网站首页 最新动态 重要精神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五重”工作 改革创新 事业单位管理 监督检查 县市区动态 自身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襄阳市编办 > 政策法规
市委编办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8       

  2022年,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机构编制部门实际,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市委编办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今年来,主要领导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办机关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等工作;分管领导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专班人员具体负责办机关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地完成。二是认真贯彻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中共襄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重要事项责任分工,制定办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市委编办2022年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定期召开督办会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办政绩考核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结合编制部门职能做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扩权赋能强县改革等工作。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建立完善办机关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其中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民法典、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学法内容。今年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4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重一大”和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重大决策过程,决策资料形成事务会会议纪要进行归档。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凝聚合力。根据襄阳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相关要求,对照《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表》,将我办涉及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法制宣传教育、市直单位执法证资格审核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个人,凝聚全办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合力。二是对照问题深入整改。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第二批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部门承担职权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对照整改指标,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排,及时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对我办承担的1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和整改。2022年4月,顺利完成了全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督导检查工作。三是突出亮点做好宣传。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深入总结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推介。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工作,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相关政策和亮点工作梳理汇总,制作宣传册在我办文明创建联系点、党建联系点、乡村振兴联系点等村(社区)进行广泛宣传。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要求,对湖北政务服务网涉及我办政务服务事项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进行检查。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新编印事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南,促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事项“四减”工作,着力实现一次办好充分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政务服务网等工作平台以及工作QQ群、电话等信息化联络手段和方式,形成线上多联系、线下少跑腿,实现了一次办好。今年4月份,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全市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考核保持在第一方阵。三是配合做好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采取二次录入方式,及时将国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登记数据,录入到社会信用综合监管平台,完成与信用部门数据汇集。市信用办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双公示”数据进行核查和比对,确保公示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四是加强登记数据归集利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按照“一网通办”改革及市大数据管理相关要求,经向中央编办和省委编办呼吁和请示,省里通过第三方公司开发软件省“一网通办”平台推送事业单位登记数据。部分数据已回落襄阳,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网通办”数据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信用办等部门互联互通,先后配合市信用办对事业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市教育部门对学校校外培训清理。实现了数据对接交换和登记数据资源共享利用。五是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2022年1月1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人员上下编业务网上办理及启用新制式编制卡的通知》,在市直各单位全面推行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市直205个行政机关(含二级行政机关)、425个事业单位全部通过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办理人员上下编业务,共办理人员上下编及信息修改业务32028人次,机构信息修改892次。为深入推进县(市、区)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工作,2022年7月,针对各县(市、区)流程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制定《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全市人员上下编工作流程全面推行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的通知》,指导推动全市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工作落实落地。 

  (四)切实加强普法工作 

  一是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分工,重点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窗口服务、调研、培训、会议等契机,面对面向服务单位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二是组织开展办机关2022年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提前完成了2400分学习任务,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底参加年度全省统一考试,确保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90%以上,及格率100%。三是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依托办机关多媒体显示屏、宣传栏刊登法治宣传标语,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依托编办门户网站开设“八五普法”专栏,推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标语和宪法相关知识、宣传挂图和视频。 

  二、认真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一)全面加强街道法治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高全面依法治市水平 

  一是理顺街道与职能部门权责关系。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依法将点多面广、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到街道,并建立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和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工作,梳理街道难以承接的事项清单,根据街道承接能力和实际需要逐批增加或调整,成熟一批,赋予一批,不断提高赋权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实施办法,防止简单向街道转嫁工作责任。二是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统筹机制各街道以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为基础,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了综合执法中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指导,联合司法、城管、市场监督、住建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人员培训、执法规范建设,促进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有效衔接。三是规范建立指挥管理调度机制。建立街道对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统一指挥管理调度机制、街道与区(市)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调机制,完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机制,协同高效解决问题,保障下放到街道的执法事项有效承接、运转正常。四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通过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军人安置、人才引进等途径,及时补充执法中心人员。调整优化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允许区(市)在所辖街道编制总量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管理幅度、重点任务需要等,在街道之间统筹调剂使用人员编制,充分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二)加强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结合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推进完善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3月,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我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在三个开发区分别设立综合执法局(中心),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今年5月,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三个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明确了三个开发区综合执法机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为开发区开展综合执法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三)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府事权管理制度,依法有序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府主要领导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落实工作做出专门批示,要求相关县(市、区)要承接好、落实好下放权限;要求相关市直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县(市、区)承接能力,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市委编办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成立工作推进专班,督促相关县(市、区)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做好下放事项认领发布工作。二是科学制定方案,确保事项承接到位。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对下放事项进行深入研究,细致分类。指导相关县(市、区)制定承接实施方案,明确承接事项、具体内容、承接部门、完成时限。要求各县(市、区)承接部门与上级部门及时进行对接,建立承接事项沟通联络机制,制定承接方案,明确承接内容、责任股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及时对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确保承接事项流程清晰、操作规范、业务办理流畅。根据职责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事项名称、实施主体等内容,通过网上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力求政策落实到位。联合组建承接落实效果评估专班,赴各相关县(市、区)对下放权限的运行效果开展综合评估,重点了解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落实情况、下放事项承接部门及承接方案制定情况、服务指南、材料清单、工作手册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梳理编制及权限效能发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目前,省政府决定下放事项各地全部承接到位,相关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权限进一步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做好办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学法制度,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围绕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认真谋划和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有序推动全办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优化完善街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使街道“接好权、用好权”。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乡镇职能定位,规范机构设置,扩大放权力度,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探索在基层实施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精简、整合、规范执法队伍,对市县行政执法队伍及锁定的事业编制实行严格管理,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三是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责任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探索在更大范围内推进综合执法。完善问题整改成效,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事中事后监督,提升事业单位登记服务质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抽查,推动被抽查单位认真执行年度报告等制度,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中共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阳市机构编制网

电话:0710-3575313 传真:0710-3575881 联系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B座
中共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