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范围与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核准登记并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状态正常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向其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并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涉密单位等特殊情况不适合进行网上年度报告公示的,需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线填写保存后下载、打印、盖章,上传到第8项)。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022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加盖本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证明有效期)。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8.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
上述1、2、3、8项材料必须提交至“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年度报告申报系统,其他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三、报告程序
(一)事业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按系统中模块要素和规范填报提交),并下载打印。
(二)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含保密审查),签署该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保密审查意见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三)网上提交材料。非涉密事业单位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传提交经举办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应材料,年度报告纸质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四)网上自助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实行“网上自助”办理模式,即网上提交、自助上传、自动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提交成功后,自动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公示。
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涉密单位不在网上提交材料,采取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方式办理年度报告,不进行网上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压实主体责任。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责任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要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举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和保密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加强跟踪督办,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年度报告中发现的问题。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及“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联系电话:3572597、3575306
襄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