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委编办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从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机构编制贡献。
一、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全办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提升大家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国防安全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并把认识转化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强化职能配备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体制机制的行动自觉。
二、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整合组织、民政、人社等部门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职能职责,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乡镇(开发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构建起县乡两级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管理体系,为维护和保障退役军人权益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加强退役军人服务力量配备。选优配强县乡两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人员,明确要求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中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等优抚对象不低于三分之一。两年来,已累计为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选配工作人员34名,其中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军人25名,编制使用率达到90%、退役军人比例达到70%,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服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最大效益。
四、加强退役军人安置用编保障。按照省、市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要求,县委编办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批有关规定,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全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结构和单位用编需求情况,提出具体安置建议。近年来,经县委编委研究,已提供近百名编制岗位,专项用于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