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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机构编制系统干部队伍担责有为成效的调研与思考
时间:2017-08-25              

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着配置党和政府执政资源的重要任务,干部队伍担责有为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各项机构编制工作的成效,更会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系统干部队伍担责有为的成效,孝感市编办结合实际,在调研全市机构编制队伍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担责有为成效现状 

近年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在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有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机构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三个一”、“五不准”等制度,坚持实行年度用编计划,各单位招收、录用、调动人员、引进人才等,必须在年度用编计划范围内进行,编制审核中做到了“没有空编不审核”,新增的机构、编制符合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服从服务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做到了严格把关,照章办事。通过积极协调,将机构编制运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二)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增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强化底线意识、协调意识、沟通意识,积极推进了各项改革。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通过大科室改革、“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下的动态平衡。坚守政策底线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按照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的划分标准,坚决防止公益类向行政类靠、生产经营类向公益类靠的倾向,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开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目录,为“目录之外无审批”提供了依据。 

(三)履行主体责任的作风扎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要求,制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坚持“一岗双责”,建立上下一致的责任落实机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并在关键领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纪律预警。同时,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修改完善机关制度,使各项要求得到有效遵循和贯彻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尽管干部队伍担责有为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当前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相比,还存有“不善、不敢、不愿、不能”现象。 

(一)创新办法不多不善为。推进工作中有“不善”表现。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常态和新要求下,创新方法不多,按照老经验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依然存在。如有的干部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老办法不够用,新办法不够多,好办法没找到”,机构编制部门承担改革成果与社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存在差距,有的改革整体进展不快。少数同志面对高要求的改革工作中,往往是束手无策,推一推、动一动。 

(二)存在畏难思想不敢为。机构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尤其是一些改革事项要触及既有利益,少数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怕有风险、怕“得罪人”,不敢深入推进工作。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有的干部怕上级领导“怪罪”,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使用”方面的监督方面不敢“发力”,县(市、区)还不同程度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立机构、超编进人、混编混岗”的现象。 

(三)外部环境不优不愿为。调研中,有的干部反映目前大力支持大胆干事,整治庸懒散、不作为的导向和力度不够;有的感到现在政治、生活待遇较低,工作压力较大;有的担心干得多挨批就多;有的主动探索推进不够,一味等待观望,存在等待上级决策部署、等待观望外地经验的现象。 

(四)政策支持不够不能为。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因为一些配套政策不到位,市县层面机构编制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不能履职”的现象。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涉及转企改制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人事制度等配套政策还未完全突破,致使编办干部在推进改革中“不能履职”,导致一些单位改制工作不彻底,编制没收回,机构没撤销;有些条件成熟的单位想改革,却因缺乏政策依据,而无从操作。 

三、提高干部担责有为成效的建议 

为解决好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担责有为的成效,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提升综合能力,增强“善为的本领”。机构编制工作中,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和艰巨程度前所未有,加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需要我们学以提能,在工作中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先进学,并更加注重学以致用,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更注重“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简政放权中的服务与监管能力、推进改革中的落实与创新能力”的培训,使干部成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更好地履职尽责,适应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常态,争取更多新作为。 

(二)着力保持清风正气,激发“敢为的动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线,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纯净、用权公正、作风正派,为干部打好“敢为”的底气。发扬务实精神,扎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健全个人工作清单管理制度,从而更好地体现个人工作成绩,为干部立好“敢为”的导向。同时,把创新作为干部能力建设的组成部分,鼓励干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更好地推动工作目标实现。 

(三)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优化“愿为的环境”。越是改革攻坚克难的关键期,越是要打造试错纠错机制,树立好用人导向,为干部履职尽责打造宽松的环境。探索建立和编办工作相对应的干部试错免责机制,允许“试对”,也允许“试错”,给干部适度的“试错权”,鼓励干部在“改革试验场”敢作敢为,以促进最小成本换取最大改革成果。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体系,建立标准统一、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问责制度,打造“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用人导向。 

(四)着力寻求政策支撑,提供“能为”的条件。机构编制系统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上级的政策支持和同级的理解配合,需用全局观念和服务观念去寻求工作支持。如行政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专项改革中,针对“自下而上”改革面临的瓶颈,积极争取上级对“改什么、怎么改、改成什么样”进行精准规划,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提升改革方案的操作性;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需要上级加大对机构编制考核的重视,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机构编制职责情况列为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以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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