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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坚持“三个严格”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信息年度公示工作
时间:2015-12-08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吉林省长春市编办积极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信息年度公示工作。

  一是严格接受监督。要求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编制人员情况在部门、单位显著位置或内部局域网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除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公示外,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公示工作。对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将公示件及公示报表报送市编办,市编办将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式、故意隐瞒情况的,会同市纪委(监察局)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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