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编发〔2013〕5号
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批复
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请示收悉。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同意成立仙桃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改办),在市卫生局挂牌,其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原由市发改委承担的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职责划给市医改办。市医改办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医改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医改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跟踪分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上职责从市发改委的“社会发展科”划转到市卫生局的“基本药物和中医药管理科”。
此复
2013年4月9日
主题词:机构 设立 批复
抄 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