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里统一部署下,咸宁市及所辖6个县市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全部顺利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职能得到理顺,“三定”文件批复到位,已经正式挂牌运作。
市、县编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按标准核定人员编制数额,并会同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人事考试等部门,从现有的相关执法队伍中实行统一考录,组建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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