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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委编办注重“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提升 事业单位登记服务质效
时间:2022-05-16              字体:

  近年来,咸宁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以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服务质效,增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确保登记工作执行更有力、效率更持续、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  

  一、大力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分别编制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以及年度报告公示《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复核、发(缴)证等环节,在政务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关于开展市属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咸宁市关于清理事业单位撤销、转企后长期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同时,规范受理场所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树立编办良好形象。构建“管理规范、服务到位”标准化服务机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着力抓好“减材料、减时限”的“双减”服务工作。在登记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以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优质服务力行标准。是推行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对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缺失、不影响后续审查的,实行“容缺办理”;二是执行限时办结制。将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原定的3天压减至1天,大幅压缩办理时限,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充分依托依托国家登记局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互联网、邮政快递等手段,实现不见面登记“零跑腿”。探索实行“网上申请、双向快递”的服务模式。通过邮政快递开展邮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服务,采用“双向快递”的方式,免费为位置相对较远、或领取证书不方便的事业单位邮寄证书材料,实现“零跑腿”。 

  三、探索改革创新举措实现登记管理多元化。一是建立机构编制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机制。与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谋划推进登记工作,对调整、撤销、合并、转制的事业单位,在改革文件上明确法人设立、变更或注销时限,并适时跟踪问效,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联动。二是下发了《中共咸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咸宁市事业单位联合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业单位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事业单位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探索建立与组织、人社、发改等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法人登记信息、信用核查信息和失信人员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形成协同监管合力。三是审慎推动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拓展事业单位登记范围。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研究制定科技创新类事业单位章程范本,规范咸宁市新型研发机构等事业单位按章程管理与运行,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全面履职尽责。 (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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