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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时间:2021-12-24              字体:

  市委编办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水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每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近年来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归类整理,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一是规范档案制度,完善硬件设施。为高质量、高标准的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对原有的档案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下发了《咸宁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登记档案整理归档制度、查阅制度、保密制度,明确了档案员岗位责任,对档案内部使用、查阅、借阅的要求、程序、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长效管理工作打好了基础。近年来逐年加大对档案管理硬件设备的投入,确保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的硬件条件达标保级。2021年底,中共咸宁市委编办档案管理目标通过了省特级复审。 

  二是实行网上登记,形成电子档案。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2011年起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管理,通过事业单位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和登记机关的网上审验,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在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形成电子档案,同时对报送的所有纸质档案进行扫描转换成电子档案,录入市委编办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台帐。目前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全部实现电子化管理,在日常登记管理中注重充分利用和发挥现电子档案的作用,提高利用率。 

  三是严格材料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在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过程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事业单位报送的法人年度报告书、变更申请书、法人证书与副本等相关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和填写不规范、公章加盖不全的单位材料逐项进行登记,并发放给各事业单位,要求相关单位补齐,确保入档材料完整、有效。 

  四是统一分类标准,确保规范入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审查合格、分类明确的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纸质资料,遵循统一规范、长期有效的原则对分类档案进行统一装订和归档。近年来,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均按照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报告公示、注销登记、其他材料等进行分类、排列、组卷、编制目录,确保每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资料详实,材料完整,编排有序,装订规范,便于检索,易于利用。至目前,我市已规范整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2916件。(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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