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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时间:2013-07-31              字体: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是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发展到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中的经验,将事业单位登记转移到Internet上。这套系统具有高效、安全、方便、易用等特点。

   

  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是按法定程序产生,经事业单位上级机关或举办单位确认或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的,能代表事业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的主要负责人。

  开办资金是“注册资金”用于事业单位登记的表述,事业单位法人在其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内承担民事责任。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已的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三)有明确的举办单位;

  (四)有稳定的场所;

  (五)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六)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开办资金和经费来源;

  (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开办资金的验资证明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财政拨款单位的开办资金证明;

  (四)住所产权证明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五)按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的《事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六)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简历、任现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申请书

   

  单位名称:事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一)表示该单位所在地域,或者举办单位,或者单独字号的字样。如××省,××局,以及“振华”、“兴文”等;

  (二)表示该单位业务属性、范围的字样。如无线电技术研究、人才交流、法律咨询服务等;

  (三)表示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的机构字样。如院、所、校、社、馆、台、站、中心等。

  事业单位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阿拉伯数字;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一个事业单位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名称相同或相近似。

  事业单位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事业单位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自治地方主体民族通用的民族文字;事业单位的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事业单位住所:是事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住所只能有一处。事业单位住所应当按照所在市、县、乡(镇)、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登记。

  举办单位:事业的举办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请填写全称。

  举办单位类型:请在右侧下拉框选择‘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

  经费来源:请在右侧下拉框选择‘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收入、其他’。

  开办资金:所有子项只能输入数字,精确到万位。

  开户银行:请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信息。

  银行账号:请填写完整银行账号信息。

  审批机关:请填写完整审批机关信息。

  批准文号:请填写完整批准文号信息。

  执业许可证书:请填写完整执业许可证书信息。

  机构规格:请在右侧下拉框选择‘正部级、副部级、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

  人员编制:请填写准确人员编制人数。

  从业人数:请填写准确从业人员人数。

  分支机构简况:点击分支机构简况下面的‘+’号可以添加分支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点击‘-’号可以删除分支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

  宗旨和业务范围:事业单位宗旨是指举办单位确定的举办该单位的主要目的,业务范围是实现宗旨所需开展的主要业务项目。请按照以下示例填写:“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供咨询服务  证书打印  网络收费  信息咨询”。

  法定代表人意见:请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意见信息。

  举办单位意见:请填写完整举办单位意见信息。

  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有关文件规定需报经审批的变更事项的批准文件;

  (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事业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举办单位,应当自变更事项被有关部门批准或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变更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事业单位变更开办资金,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变更事项:请先点击左侧‘+’号,出现可选项目,在右侧下拉框选择‘名称的变更’、‘地址的变更’、‘宗旨和范围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经费来源的变更’、‘开办资金的变更’或‘举办单位的变更’。

  原登记情况:请填写完整原登记情况。

  拟变更情况:请填写完整拟变更情况。

  变更理由:请填写完整变更理由。

  登记管理意见:请填写完整登记管理意见。

  证书更换情况:请填写完整证书更换情况。

  备注

  联系人:请填写完整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填写完整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请填写法定代表人。

  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解散;

  (五)经审批机关批准,改变为非事业单位;

  (六)失去继续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或核准登记(备案)满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七)宗旨和业务范围消失。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由举办单位自清算结束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填写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同意撤销的文件或被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解散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单位名称:请填写完整单位名称。

  注销原因:请填写完整注销原因。

  注销理由:请点击右侧下拉框选择‘举办单位决定解散’、‘因合并、分立解散’、‘依照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解散’、‘事业单位依法撤销或事业单位证书被依法吊销’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请填写完整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

  举办单位意见:请填写完整举办单位意见。

  审批机关意见:请填写完整审批机关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请填写完整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证章收缴情况:请填写完整证章收缴情况。

  备注

  送件人:请填写完整送件人。

  送件日期:请填写完整送件日期。

  收件人:请填写完整收件人。

  收件日期:请填写完整收件日期。

  联系人:请填写完整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填写完整联系电话。

  年度检验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的上一年度有关登记(备案)事项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金额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和决算情况等。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请填写完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请填写完整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

  经费收支情况:请填写完整经费收支情况。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请填写完整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

  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请填写完整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

  人员编制:请填写完整人员编制。

  从业人员:请填写完整从业人员。

  开户银行:请填写完整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请填写完整银行账号。

  举办单位意见:请填写完整举办单位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请填写完整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备注

  联系人:请填写完整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填写完整联系电话。

  证书补领 

   

  单位名称:请填写完整单位名称。

  原证书号:请填写完整原证书号。

  证书情况:请填写完整证书情况。

  申请补领原因:请填写完整申请补领原因。

  法定代表人意见:请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意见。

  单位意见:请填写完整单位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请填写完整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补发证书号:请填写完整补发证书号。

  证书发放情况:请填写完整证书发放情况。

  联系人:请填写完整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填写完整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请填写完整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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