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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的通知
时间:2019-07-24              字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市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 负责市本级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考核督办;负责制定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政府投资规模、对资金拨付实行程序化审核等事项;负责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2. 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节能管理等机关事务工作。具体事务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承办。

  3. 负责组织全市国防动员建设规划、计划、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负责做好国防动员工作军地对接,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各专业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文秘工作,监用、保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印章;指导全市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核查工作;负责全市征兵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咸宁军分区承担;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指导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民营企业加强民兵队伍组织建设,高标准完成民兵组织整顿和调训点验任务。

  (二)减少的职责

  1. 不再承担原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研究室相关工作职能。不再加挂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2. 不再承担原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相关工作职能。

  3. 不再承担政务服务 12345、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留言版网上来信的办理回复等工作职能。

  4. 不再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职能;不再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不再承担更新、维护市政务公开栏工作职能。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更名为政务督查科(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对外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负责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负责市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度计划、调研、台帐管理、督查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反腐败工作。

  (二)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更名为市政府总值班室。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守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安排;负责办公室机关政务工作综合协调和市政府领导日常活动安排;负责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办公室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主送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收发、分办、传阅、档案管理;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会议、活动的通知;负责市政府例会和全市综合性会议的会场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办公室信访接待;负责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

  (三)人事科(市政府党组办、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办、离退休干部科)更名为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府办党组各类活动及会议组织安排、纪要整理、会议讨论事项落实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学习培训、出访手续办理、挂职包村、计划生育、制度建设、文明创建、走访慰问、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推进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使用、党内异动登记管理及党内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具体落实和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党群口。

  (四)信息室更名为信息与法规科。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编印《政务信息》《政务要情》《政务信息特刊》;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编印《咸宁市人民政府公报》;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及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维护;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法治机关建设;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文件的法律审核。

  (五)增设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管理科(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本级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考核督办;负责制定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政府投资规模、对资金拨付实行程序化审核等事项;负责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增设行政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市直属机关人武部)。负责监督、指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用车、公共节能管理等机关事务工作(具体事务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承办);负责市政府办行政接待、财务、房产、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及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防动员建设规划、计划、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负责做好国防动员工作军地对接,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各专业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文秘工作,监用、保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印章;指导全市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核查工作;负责全市征兵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咸宁军分区承担;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指导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民营企业加强民兵队伍组织建设,高标准完成民兵组织整顿和调训点验任务。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调整后,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 62 名(含市政府领导单列编制 7 名)。设市政府秘书长 1 名,市政府副秘书长 6 名(不含兼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1 名(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 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长)1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18 名(含市政府主体责任办公室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1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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