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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镇“看得见”也“管得着” ——我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观察
时间:2022-12-31              字体:

6月12日,应城市田店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汛前水库巡查时,发现肖何水库溢洪道设有拦渔网,威胁水库安全。执法人员现场对违规架设的拦渔网依法进行拆除,并通过摄像头迅速找到当事人,现场进行批评教育。

这是我市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一个缩影。

去年6月,我市印发方案,在全市选取38个试点乡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今年7月,又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孝昌县全面铺开,推进执法力量和重心向基层下沉,着力破解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了”的窘境,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管理水平。

“先行一步”的它们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如何?执法权力下放,基层究竟怎么接?接得稳不稳?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放得准

在日常巡查管控中,孝南区毛陈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小童经营的电动车专卖店存在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和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整改无果后,对其长期摆放在外的电动车样车进行了暂扣,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这在以前,我们看见了管不了,要向区级职能部门‘搬救兵’,现在有了执法权,一些基层治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毛陈镇综合执法中心专职副主任董志雄说。

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这是乡镇行政执法普遍存在的矛盾。长期以来,乡镇对多数违法行为没有行政执法权,基层干部看到违法现象,只能先反馈给县级执法部门,由他们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乡镇行政执法权责不对等,使得基层干部“看得见却管不着”,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改革,势在必行。

去年,孝感率先在全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向乡镇放权赋能,努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给乡镇放权,从哪里下手?

在充分研判后,一套确权、放权清单摆上桌面——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孝感最大限度向乡镇赋权赋能,梳理出《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明确法律赋予乡镇的28项执法事项;梳理出委托下放职权326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执法事项,涉及17个部门,实现一张清单定权责。

然而,给乡镇放权,并不是一放了之。如何确保放得下、放得准?

“下放权力既要符合发展需要,也要与乡镇能力匹配。”这是孝感的答案。

根据乡镇工作实际,我市将城管、住房、耕地、道路、水利工程、卫生、烟花爆竹等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集中下放,对专业性较强、案情比较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的执法事项暂不下放。清单中明确乡镇必须认领的执法权、选择性认领的执法权,委托下放326项执法权中235项为必须认领,91项为选择性认领,既尊重乡镇执法共性,又尊重乡镇差异化,确保放得准。

此外,对下放职权,县(市、区)直部门与乡镇签订委托事项承接确认书,形成“一乡镇一清单”对外公开,做到乡镇执法于法有据又有责有权。

接得住

执法权“放”之后,如何保证乡镇“接得住、接得稳”?

乡镇行政执法权从无到有,要承接多个部门数百项执法事项。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人员知识储备和执法要求不匹配,专业水平不足;缺乏设备等工作保障,这些都是必须要破解的难题。

为此,我市在所有试点乡镇设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通过从乡镇林业站、水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转隶一批,县直执法单位差异化派驻一批军转安置、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等方式,多渠道充实、稳定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同时,明确乡镇为辖区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统一指挥、管理、调度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人员有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如何保证

在硬件上,按标准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制式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施设备,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

针对乡镇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在业务交接上“扶上马、送一程”,组织专业化培训,提高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执法办案能力并积极动员乡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如今,612名乡镇执法人员,已有执法资质人员495人。

不仅如此,我市制定出台综合执法、议事协调、事项委托、人员管理、经费保障、“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执法工作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程序、明确执法处罚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乡镇执法工作规范化。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和县(市、区)直相关部门分管执法工作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综合执法工作,遇到无法独立完成工作时,乡镇可随时“吹哨”,适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执法争议协调和统一执法等相关活动,确保赋权乡镇执法事项做到有效承接

人员足了,装备硬了,素质提了,乡镇开展执法工作底气更足,执法积极性也得到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管得好

去年底,安陆市洑水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方某违规超建房屋,在履行告知义务后,组织专业队伍对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

“以前,镇里只有属地管理权而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于很多违法行为,我们只能口头劝说。现在,发现违法现象和苗头时,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到达现场及时有效处置,执法效能大大提高。”洑水镇副镇长、综合执法中心主任陈俊杰介绍。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带来了基层执法效能的显著提升,也让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环境好了,车子也能顺利通行了,住着舒心多了。”看着家门口的整洁的马路,孝昌县邹岗镇农贸街居民刘莎高兴地说。

过去,邹岗镇农贸街商贩们随意摆摊,垃圾随手扔,菜叶子、果皮、鱼下水等随处可见,散发异味。

“交通肠梗阻,环境脏乱差,但要解决起来却是‘老大难’。”邹岗镇党委副书记、综合执法中心主任武安乾坦言,以前发现违规行为乡镇也无权直接处理,突击执法又容易反弹。

今年7月,邹岗镇综合执法中心成立,配备执法人员8人。每天早上6点,执法人员准时到达农贸街,规范电动车、汽车定点停放,引导商贩到达指定的场所进行摆摊售卖活动,指挥交通通行,同时,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农贸街占道经营活动大为改善。如今,邹岗镇农贸街早集不堵车,环境大为改观,农贸街商户和居民纷纷点赞。

改革逐浪前行,成效日益凸显。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实现了乡镇执法由过去“看得见、管不了”到现在“看得见、管得了、管得好”的转变,改革的优势也正逐步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截至目前,各乡镇共开展执法2000余次,出具执法文书30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100余处。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查处,苗头性问题被遏制在萌芽状态,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群众法治意识增强,违法事件有效减少,实现了乡镇执法效能和治理效能双提升。(撰稿人:彭家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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