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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时间:2021-11-11              字体:

为推进执法力量和重心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增强乡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孝感市率先在全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一、坚持目标导向,精心设计改革方案。在赴浙江衢州学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经验及调研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后,制定《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明确在汉川市、应城市所有乡镇和其他县(市、区)13个乡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构建“确权委派、乡镇统筹、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配套制定《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机构设立、人员转隶、执法清单编制、配套措施制定等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聚焦权责明晰,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明确乡镇、县(市、区)直部门责任分工,乡镇对照《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一览表(第一批)》认领执法事项,对下放职权与县(市、区)直部门签订委托事项承接确认书,形成“一乡镇一清单”对外公开。明确乡镇为辖区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统一指挥、管理、调度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乡镇执法力量配置,批复设立36个“综合执法中心”,搭建综合执法平台,将乡镇现有机构和县(市、区)直部门的延伸派驻机构执法职能、人员、编制等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

三、加强统筹指导,确保改革落地生效。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周报送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委编办做好统筹协调,做好人、财、物的转隶工作,对综合执法清单、配套措施制定、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等进行督促指导。明确由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的执法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县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执法争议协调、能力建设等。建立县(市、区)直部门与乡镇的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业务指导培训机制等。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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