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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0-09-13              字体:

第一条根据《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公益一类。

第三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将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三)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指导全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四)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开展各项技术服务。

(五)选定推广技术,贯彻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

(六)参与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在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规划、评审、评估、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

(七)负责植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技术服务。

(八)参与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实用技术的审定、认可。

(九)承担农业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技术、学术交流活动。

(十)负责农村能源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生产的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各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农业产业和农村能源行业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中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农业品牌建设中为“三品一标”的申报、认证、续展提供技术服务,在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承担监测、预报、防控以及农业科技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林业监督管理,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及评估评价中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林业科技推广。

第四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承担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会、人才引进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四)种植业技术推广科。拟订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做好种植业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示范、推广以及相关宣传培训、总结交流等工作。

(五)耕地质量和肥料技术推广科(市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站)。做好土肥水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耕地质量监测,在耕地资源调查、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及评估评价和肥料登记管理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

(六)农村能源和绿色食品技术推广科。做好全市农村能源、秸秆综合利用和生物质产业发展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在“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续展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七)林业技术推广科(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做好全市林业新科技、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等工作。开展林业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提供林业技术咨询和科技信息服务。

(八)水产技术推广科(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做好全市水产养殖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应用。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宣传和技术交流。

(九)畜牧业技术推广科(市畜牧业技术推广站)。做好全市畜禽品种改良及良种推广以及畜禽品种资源的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及相关培训工作。

(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科(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做好农业机械新装备及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植物保护技术推广科(市植物保护工作站)。做好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研究、预测预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技术措施,参与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新农药、药械、植保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十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推广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全市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血吸虫病和畜禽寄生虫病的查、治、灭、管、防等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五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5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农艺师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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