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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19-08-15              字体:

第一条根据《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承担市民之家的运行工作。做好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四)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开展大数据分析,做好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五)负责孝感电子政务云的建设、运行和相关项目的代建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运行。
(八)负责市本级招商引资、重大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购买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十)规划指导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全市招投标业务的统计和分析,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指导、推进全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负责市本级“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3.与市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第四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法规、行政应诉等工作。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管理。
(二)政务服务科。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工作。负责调整和审核市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市民之家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负责建立并完善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等服务体系,协调投资项目的受理、办理、协调、督导管理工作。负责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介服务购买工作。指导、推进全市“12345”政府公共热线平台建设运行,负责市本级“12345”政府公共热线平台运行。
(三)电子政务科。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应用、监督和考核,拟订网上行政审批等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全市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做好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实体大厅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行。
(四)大数据管理科。拟订全市数字政府和政府大数据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措施,承担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考核体系。拟订市级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开展绩效评估。负责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统筹推进各类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承担大数据能力平台等重大平台的规划建设工作。
(五)交易管理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建设和管理孝感市评标评审专家库,协助建设省综合专家库孝感区域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考评和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的行为。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范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受理程序。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则。组织起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
(六)监督执法科。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综合监督。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和信息应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活动。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五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
第六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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