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花园镇先行先试,实现综合执法改革“五有”试点目标。
一是有机构。花园镇综合执法中心于2021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了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县直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
二是有权限。县政府依法确定花园镇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照“宜接尽接”和“应放尽放”的原则,明确了花园镇综合执法中心职能定位,将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交由执法中心承担,17个县直部门294项执法事项委托给执法中心集中履行,以县政府名义公布《花园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作为执法依据。
三是有场地。花园镇配置1400平方米应急执法综合楼,统一服装,配齐车辆、执法记录仪等相关执法设备,基本满足综合执法、应急安全业务工作需要。
四是有队伍。花园镇持有执法证人员27人,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分管执法工作,日常工作由1名副科级干部负责。再从林业站、水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环卫站等事业单位转隶了7名工作人员到执法中心工作,同时明确了11名县直执法单位骨干集中下沉到执法中心协同执法工作。
五是有制度。制定了综合执法、议事协调、事项委托、人员管理、经费保障、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6个执法工作配套文件,有效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建立乡镇统一指挥、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和县乡信息共享的联动执法机制。
截止目前,花园镇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4起,其中,联合城管部门拆除乱搭乱建棚子和临时建筑48处、1100平方米;联合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开展卫片执法34处,整改监测图斑面积54亩;联合环保部门关停1处涉及污染排放的塑料加工厂和关闭1家酿酒小作坊,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周明、康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