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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时间:2017-09-07              

  “多证合一”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实现市场准入便利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三办”改革的重点内容。我市在率先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十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简证”放权改革基础上,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工作思路,从201781日起全面推行“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在“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和“原产地证签证企业备案”,公安部门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房管部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旅游部门的“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和“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文化部门的“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及“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商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直销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及“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交通部门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及“从事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业务的经营者备案”,食药监部门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及“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等8个部门的19个证照(公安部门的《印章准刻证明》国务院已取消)。 

  “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是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自我革命,将15个部门的28个登记、备案项目再次整合,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登记、核发一照、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登记窗口形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及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企业不再另行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对能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和应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企业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使用”,真正实现让信息跑路,减少企业跑路。 

  “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实施,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有利于市场主体便利准入。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大大减少了企业办证数量,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二是有利于协同监管。“二十八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登记信息和各部门涉企的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使用,有利于各相关部门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三是有利于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二十八证合一”改革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在政府部门间共享交换,有助于完善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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