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机构编制网
武汉市机构编制网欢迎您!  
首 页 |  政策法规文件 |  机构编制管理 |  审批改革 |  调查研究
行政体制改革 |  事业单位登记 |  监督检查 |  自身建设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武汉市编办 > 审批改革
我市出台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 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07              

   市政务办与市国土规划局以建立“一套系统、一个窗口、一套体系、一个平台”的思路,联合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简化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一、明确工作部门。市国土规划局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并联审批主审部门。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民防办、市供电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单位为规划方案并联审批常设协审部门,地铁、水务、文化、房管、国安、城管、交管、铁路、教育、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和单位为并联审批非常设协审机构(部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规划方案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平台建设、监督考核机构。 

  二、重塑工作流程。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并联审批以“主动服务、部门联动、全程留痕、限时办结”的理念,将整个工作流程分为咨询服务和行政审批两个阶段。一是先行做好咨询服务工作,避免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走弯路。建设单位可向并联审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方案申报审批前的技术咨询。各协审部门和单位明确方案编制要求和“审查要点”,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为方案审批打好基础。二是细化审批阶段流程,完善各环节主协审工作机制。行政审批阶段分为方案审批、单体审核、批前公示、制证许可四个环节。主协审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联合审查,及时提出反馈意见,按要求进入下一环节审核。以并联审批“一个窗口”对外提供服务,完成4个审批环节。 

  三、优化资料流转。并联审批过程中的资料流转全部采用在市、区政务中心内部流转方式。主审部门在市、区政务中心窗口开设专门的并联审批窗口,并联审批窗口负责按照各主协审部门所开具的受理要件清单对技术审查所需资料进行汇总,资料齐全后通过网络平台送达各审批部门后台,纸质资料同步完成内部流转。协审部门在完成相关协审工作后,在规定的审查周期内完成协审工作,并将协审意见书送至主审部门所在的市、区政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 

  四、严格时限要求市国土规划局及协审部门和单位的审批时限,以各单位就该事项对外承诺的时限为准。协审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咨询服务阶段和建设单位修改方案的时间不纳入方案审查阶段用时。 

五、强化支撑措施。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并联审批信息化工作平台,保障信息资源实时共享、数据即时推送、工作全程留痕各项审批核心数据,均纳入方案并联审批网络平台统一管理,并及时共享推送,实行方案审批数据信息化集成管理。国土规划、消防、民防、园林等并联审批部门,共同制定并联审批联合收件办事指南、联合受理单等统一对外文书资料、编制并联审批标准化工作手册,建立统一的并联审批工作标准。
武汉市机构编制网

电话:027-82410100
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 13001211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whb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