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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工委(汉南区委)编办“三个聚焦”切实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时间:2020-11-26              

   武汉经开区工委(汉南区委)编办围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这一重大课题,聚焦重心下移、明责赋权和减负增效,增强街道编制人员配备,提高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

  一、聚焦重心下移,增强街道编制人员配备 

  一是构建简约高效职能体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全区街道统一设置六大办三中心,搭建扁平高效管理框架。街道机关6个内设机构既对口区直部门,又对口联系3个直属事业单位,确保上下畅通,运行高效。二是合理下放延伸派驻机构,充实人员编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全面摸清我区延伸派驻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核定及配备等情况。综合考虑经开区和汉南区两种基层财政管理模式不一致的现状,除了将上级要求的自然资源规划所、交管站、城管执法中队下放外,汉南片的4个街道财政所也一并下放街道管理。区级向街道调剂7名行政编制和128名事业编制,保障街道直属事业单位承接审批服务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力量。三是选派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制定《选派区直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实施办法》,激励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锻炼,进一步充实街道力量、增添街道活力。 

  二、聚焦明责赋权,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 

  一是明确街道的职责任务。科学界定街道“八大职能”,即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等八个方面职能。根据汉南区涉农街道的实际,还明确涉农街道还要紧扣城乡基层治理,履行好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职能。二是探索推行权力下放。印发《推进街道赋权承接工作方案》,明确赋权事项、赋权流程、赋权纪律。印发《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延伸派驻机构实施办法(试行)》,赋予街道指挥调度权。印发《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依法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赋予街道综合执法权。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赋权目录,区直部门依法将点多面广、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到街道,改变街道责任大、权力小的局面。三是推行健全完善街道党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制度及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明确成员单位任务职责,建立党建和服务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整合辖区资源,双向压实责任,增强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 

  三、聚焦减负增效,增强街道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规范“属地管理”事项。印发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实施办法,有新增事项确需街道承担的,区职能部门不得直接下派,须由工委(区委)和管委会(区政府)审核把关,防止简单向街道转嫁工作责任,推动街道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二是完善“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运行机制。街道成立“民呼我应”指挥调度中心,下设“民呼我应”办公室,分级明确区、街、社区(村)响应责任和处理流程,实现问题诉求全收集、工作力量全进入、分级分类全处理、服务过程全评价,建立条块协同、以块为主和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的“民呼我应”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制度,印发街道、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区直部门资源下沉,动员党员群众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充分调动资源参与基层共建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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