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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七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第八部分  2018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情况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  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库发〔2019〕30号)要求,现按照要求公开省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有关信息。有关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我办职能及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确定为国家秘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情况

我办2018年度决算收入2531.90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27.33万元,其他收入4.57万元。比2017年度2815.0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83.12万元,减少10.06%。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比2017度减少;其他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2017年度其他收入含有省政府颁发的“红顶中介”改革奖40万。

(二)2018年度支出情况

1.省编办2018年支出决算2677.26万元, 比2017年度2887.64万元减少210.38万元,减少了7.28%。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减少,相应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797.0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67.12%;项目支出880.19万元,占决算总支出32.88%。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3.1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9万元,占决算总支出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万元,占决算总支出2.1%。

2.省编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7.3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809.08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部分经费开支没有全部执行。②由于机构改革,有些工作结合实际作了调整,没有实施。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2018年度预算数为74万元,总支出为11.47万元,上年度支出为24.89万元,比上年减少53.91%,主要原因是我办厉行节约,严控相关经费开支;加之机构改革任务繁重,出国计划没有实施。

1.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预算数为6.3万元,支出为1.85万元,上年度支出为4.81万元,比上年减少61.53%,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合工作实际,相应的接待任务比较少。

2018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个,国内公务接待167人次,比2017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个减少46.15%,比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90人次减少42.41%。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预算数为30.9万元,支出为9.62万元,上年度支出为12.61万元,比上年减少23.7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过路桥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相比上年减少。

2018年我办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度预算数为36.8万元,支出为0万元,上年度支出为7.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出国计划未实施。

2018年我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17年相比,我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减少1个,比2017年因公出国(境)减少1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72万元,其中:办公费7.43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6.14万元,邮电费7.11万元,取暖费0.93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1.42万元,租赁费3.19万元,公务招待费1.85万元,劳务费3.55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福利费1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48万元。2017202.81万元减少6.52万元,减少5.96%;比2018年初预算数256.03万元减少65.31万元,减少25.5%。主要原因是:结合年度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控相关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进一步降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办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19台,其中,保留工作用车2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公务用车2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台,业务用车1台,其他车辆12台(其他车辆为待下帐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90万元(不含不可预见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我办严格围绕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实施省级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高效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深入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我办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经综合评价和分析,我办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34分。

主要产出和效果: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抓好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

2018年度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19年5月28日

 

 总分:94.34

单位名称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基本支出总额

17,970,664.71

项目支出总额

8,801,898.16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30,090,800.00

26,772,562.87

88.97%

17.7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目标1(25分):继续做好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产出指标(15分)

质量指标(5分)

当年改革任务完成率(5分)

100%

100%

5

质量指标(5分)

调研考察完成率(5分)

100%

96%

4.8

数量指标(5分)

会议培训完成率(5分)

100%

35%

1.75

效益指标
(10分)

社会效益指标(5分)

行政管理机构整合、流程优化(5分)

通过整合、优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企业、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5分)

对湖北后续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影响程度(5分)

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行机制

100%

5

目标2(25分):严控机构编制资源,做好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全省人民编制(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产出指标(25分)

质量指标(12分)

在编人员控制率(12分)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省各级行政编制数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不得突破2012年底总量。

100%

12

数量指标(13分)

核查督办完成率(13分)

100%

100%

13

目标3(30分):建立机构编制大数据挖掘系统,开展机构编制大数据应用建设,完成全省各级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做好年度统计数据汇总工作。继续做好全身116个市县区编办的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工作。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10分)

建成统计分析决策系统(10分)

系统完成开发验收,稳定上线运行

100%

10

质量指标(20分)

对全省各县市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培训覆盖率(10分)

100%

100%

10

对全省各县市编办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情况(10分)

及时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100%

10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0

合规性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执行数为191.25万元,完成预算的57.95%。

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快建设全省统一行政职权库,全省发布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共计119万余项。全力督导市县乡做好事项认领和标准化建设,督促省直部门落实“三级八同”事项标准。大力推进数据对接和网络联通,目前省级、市级、县级网办联通率分别为89%、83%、69%,2018年9月已提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网上办事全覆盖,年底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等10个地方实现“五级全覆盖”。加大力度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印发《关于省直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协调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定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建立市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础台帐和跟踪督办机制,进一步指导市县做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修改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业务服务指南(试行)》,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完善网上登记申报操作流程,明确内部审核流程及标准,推进信息共享,提供API数据服务,自主探索研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2.项目绩效目标还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1.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合理安排资金计划,提高资金执行率。2.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严格绩效目标执行。

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19年5月28日

 

 

 

 

总分:86.59

项目名称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

主管部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2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300,000.00

1,912,453.80

57.95%

11.5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40分)

当年改革任务完成率(15分)

100%

100%

15

调研考察完成率(15分)

100%

96%

15

会议培训完成率(10分)

100%

53%

5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20分)

行政管理机构整合、流程优化(20分)

通过整合、优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企业、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

10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20分)

对湖北后续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影响程度(20分)

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行机制

100%

2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0万元,执行数为4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7.52%。

主要产出和效果:持续做好控编减编和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梳理总结全省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个别县(市、区)控编减编工作情况。开展涉密岗位人员专项清理;严格按程序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件,加强网络舆情关注,不断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省各级行政编制数和各类专项编制没有突破中央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没有突破2012年底总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还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严格绩效目标执行。

    附: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19.5.28

 

 

 

 

 

总分:97.5

项目名称

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

主管部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2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4,600,000.00

4,025,996.29

87.52%

17.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80分)

数量指标(40分)

核查督办完成率(40分)

100%

100%

40

质量指标(40分)

在编人员控制率(40分)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省各级行政编制数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不得突破2012年底总量。

100%

4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53.34万元,完成预算的84.45%。

主要产出和效果:以统计年报为基础数据比对分析全省各地超编情况,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研究形成《2017年全省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分析》,详细比对分析全省2017年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情况,为我省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基础数据和参考意见。5月下旬,组织荆门市及所辖县市区编办进行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详细介绍和培训系统的操作流程,现场答疑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11月中下旬,分别举办全省县市区、省直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操作培训班。坚持问题需求导向,结合各级编办工作实际,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扩建升级为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不断提升系统操作功能,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流程。通过对系统优化升级,将机构编制数据交换管理平台(数据仓库)、机构编制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系统、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系统“三合一”深度融合,实现我省机构编制业务信息化建设向更高形态发展的新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还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严格绩效目标执行。

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19年5月28日

 

 

 

 

总分:96.89

项目名称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

主管部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省事业单位服务中心)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2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000,000.00

2,533,448.07

84.45%

16.8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80分)

数量指标(30分)

建成统计分析决策系统(30分)

系统完成开发验收,稳定上线运行

100%

30

质量指标(50分)

对全省各县市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培训覆盖率(25分)

100%

100%

25

对全省各县市编办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情况(25分)

及时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100%

25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4.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810.59万元,完成预算的81.06%。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加强和规范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基础数据表统计,市县编办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有39个市县编办工作任务有创新(见表3),市县编办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100%。根据统计,服务对象对编办工作的认可度很高,大部分单位的认可度都在95%以上。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地方奖励基金使用不够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管理,按照奖励基金使用原则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进一步加强单位管理及内部控制,加强财务开支和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监管,科学支配管理好专项资金。

附: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19年5月28日

 

 

 

 

总分:96.21

项目名称

机构编制奖励基金

主管部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2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0,000,000.00

8,105,912.00

81.06%

16.2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品指标(60分)

数量指标(20分)

市县编办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20分)

100%

100%

20

质量指标(20分)

市县编办工作任务考核达标率(20分)

100%

100%

20

时效指标(20分)

省编办交办任务完成及时率(20分)

100%

100%

20

效益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服务对象对全省编办工作的认可度(20分)

90%以上

95%以上

2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我们切实加强结果应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项目分配方法,加强项目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情况,我们拟将相关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结果的约束性。

八、2018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情况

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鄂办文﹝2007﹞59号),明确“省政府设立机构编制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省政府批准确定为每年500万元。2012年省编办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增加机构编制奖励基金的请示》(鄂编办文﹝2012﹞166号),经省政府同意,机构编制奖励基金增加到每年1000万元。

2018年度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年初财政预算100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拨款。项目主要用于全省各市县编办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与日常工作。项目经费按照2018年度预算方案下拨至各市县编办,由各地编办按照规定开支相关经费

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金额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1,000.00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00.00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1,000.00

 

 

2018-014-001-003

    机构编制奖励基金

1,000.00

 

2300301

  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

      武汉市本级

54.00

其中武汉市本级9万,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编办各5万。

 

  

      蔡甸区

5.00

 

 

  

      江夏区

5.00

 

 

  

      黄陂区

5.00

 

 

  

      新洲区

5.00

 

 

  

      黄石市本级

29.00

其中黄石市编办9万,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编办5万。

 

  

      阳新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大冶市

8.00

 

 

  

      十堰市本级

28.00

其中,十堰市编办9万,茅箭区编办11万(其中,县级补助5万,贫困县补助3万,重点工作补助3万),张湾区编办8万(其中,县级补助5万,贫困县补助3万)。

 

  

      郧阳区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郧西县

12.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4万

 

  

      竹山县

12.00

 

 

  

      竹溪县

12.00

 

 

  

      房县

12.00

 

 

  

      丹江口市

12.00

 

 

  

      宜昌市本级

34.00

其中,宜昌市委编办14万元(其中,市级补助9万,改革表彰单位5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编办各5万。

 

  

      夷陵区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重点工作补助3万

 

  

      远安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兴山县

11.00

 

 

  

      秭归县

11.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11.00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12.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4万

 

  

      宜都市

8.00

 

 

  

      当阳市

8.00

 

 

  

      枝江市

8.00

 

 

  

      襄阳市本级

19.00

其中,襄阳市编办9万元,襄城区、樊城区编办各5万。

 

  

      襄州区

8.00

 

 

  

      南漳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谷城县

11.00

 

 

  

      保康县

12.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4万

 

  

      老河口市

8.00

 

 

  

      枣阳市

8.00

 

 

  

      宜城市

8.00

 

 

  

      鄂州市本级

24.00

其中,鄂州市编办9万,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编办各5万。

 

  

      荆门市本级

14.00

其中,荆门市编办9万,掇刀区编办5万。

 

  

      东宝区

5.00

 

 

  

      京山县

8.00

 

 

  

      沙洋县

8.00

 

 

  

      钟祥市

8.00

 

 

  

      孝感市本级

14.00

其中,市级补助9万,改革表彰单位补助5万

 

  

      孝南区

8.00

 

 

  

      孝昌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大悟县

17.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重点工作补助6万

 

  

      云梦县

8.00

 

 

  

      应城市

8.00

 

 

  

      安陆市

8.00

 

 

  

      汉川市

8.00

 

 

  

      荆州市本级

14.00

其中,荆州市编办9万,沙市区编办5万。

 

  

      荆州区

8.00

 

 

  

      公安县

8.00

 

 

  

      监利县

8.00

 

 

  

      江陵县

8.00

 

 

  

      石首市

8.00

 

 

  

      洪湖市

8.00

 

 

  

      松滋市

8.00

 

 

  

      黄冈市本级

9.00

 

 

  

      黄州区

8.00

 

 

  

      团风县

14.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重点工作补助3万

 

  

      红安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罗田县

11.00

 

 

  

      英山县

12.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4万

 

  

      浠水县

8.00

 

 

  

      蕲春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黄梅县

12.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重点工作补助4万

 

  

      麻城市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武穴市

8.00

 

 

  

      咸宁市本级

9.00

 

 

  

      咸安区

8.00

 

 

  

      嘉鱼县

8.00

 

 

  

      通城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崇阳县

11.00

 

 

  

      通山县

11.00

 

 

  

      赤壁市

8.00

 

 

  

      随州市本级

9.00

 

 

  

      曾都区

8.00

 

 

  

      随县

8.00

 

 

  

      广水市

8.00

 

 

  

      恩施自治州本级

9.00

 

 

  

      恩施市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利川市

11.00

 

 

  

      建始县

11.00

 

 

  

      巴东县

12.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4万

 

  

      宣恩县

11.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

 

  

      咸丰县

11.00

 

 

  

      来凤县

11.00

 

 

  

      鹤峰县

11.00

 

 

  

      仙桃市

8.00

 

 

  

      潜江市

8.00

 

 

  

      天门市

8.00

 

 

  

      神农架林区

14.00

其中,县级补助8万,贫困县补助3万,重点工作补助3万

 

九、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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