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七部分 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第八部分 2017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情况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 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库发〔2018〕36号)要求。现将湖北省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
4.指导、协调、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核审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县(市、区)(以下简称市以下)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
5.承担省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研究提出全省行政编制(包括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7.负责协调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省级与市以下之间的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8.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
9.审核审批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10.指导市以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市以下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事项;
11.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12.指导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13.监督管理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14.监督检查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省级登记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6.指导监督全省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省编办机关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三)机构设置
1.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秘书处、综合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省直机关机构编制处、市县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省编委督查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省事业单位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省编办所属二级单位。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7年收入情况
编办2017年度决算收入2815.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69.56万元,其他收入45.46万元。比2016年度2511.20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303.82万元。原因是:①财政拨款2769.56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263.52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②其他收入45.46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40.3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政府颁发“红顶中介”改革奖40万,还有银行利息收入。
(二)2017年支出情况
1.省编办2017年支出决算2887.64万元, 比2016年度增加810.15万元,主要是财政核增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执行率增高。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95.3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58.71%;项目支出1192.2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41.29%。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2.88万元,占决算总支出9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万元,占决算总支出4.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2.55%;住房保障支出19.0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0.66%。
2.省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769.5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133.32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部分经费开支。②个别大项经费开支结合工作实际作了调整,没有实施。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2017年度预算数为74万元,总支出为24.89万元,上年度支出为43.62万元,比上年减少42.92%,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削减相关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度预算数为36.8万元,支出为7.47万元,上年度支出为13.07万元,比上年减少42.85%,主要原因是部分出国计划安排,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没有实施。
2017年我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与2016年相比,我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减少2个,比2016年因公出国(境)减少2人次,减少66.67%。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预算数为6.3万元,支出为4.81万元,上年度支出为4.13万元,比上年增加16.71%,主要原因是外省来我省调研的次数相对往年有所增加,县市区编办沟通汇报机构编制工作也有所增加,相应增加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个,国内公务接待290人次,比2016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个增加40.5%,比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23人次增加3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预算数为30.9万元,支出为12.61万元,上年度支出为26.42万元,比上年减少52.2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购买公务用车用油。
2017年我办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与2016年相比增加7台。原因是:省人社厅调拨车辆7台,目前待下帐。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81万元,比2016年252.30万元减少49.49万元,减低19.62%。主要包括:办公费11.14万元,印刷费8.18万元,电费2.53万元,邮电费12.82万元,取暖费0.55万元,物业管理费0.49万元,差旅费0.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47万元,维修(护)费5.99万元,租赁费5.72万元,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劳务费4.63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03万元。与2016年相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控相关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进一步降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办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75万元。主要包括: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市州推广应用费83万元,省编办租赁物流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用11.89万元,“放管服”改革宣传费24万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31.8万元,数据交换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费用17.15万元,购买正版操作系统及office软件费用11.59万元,CA认证系统安全网关设备39.8万元等,还有印刷会议培训等相关政府采购开支。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19台,其中,保留工作用车2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公务用车2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台,业务用车1台,其他车辆12台(其他车辆为待下帐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七、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我办严格围绕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开展减编控编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我办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经综合评价和分析,我办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0.58分,结果为“良”。其中预算管理目标分值20分,得分9.22分,扣10.78分;产出指标目标分值64分,得分55.36分,扣8.64分;效益指标目标分值16分,得分16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5万元,执行数为567.46万元,完成预算的93.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为没有自建抽查系统的地方和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二是行政管理机构整合、流程优化。通过进一步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省政府机构改革与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相关体制改革、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促进行政管理机构整合、流程优化,为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行机制奠定基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问题为调研考察完成率指标未达到100%,主要原因是①采取电话和书面方式了解情况,减少了人员下基层调研的次数和规模;②原定赴外省调研的预算安排,有外省编办来我省调研相关改革经验,我们采取了座谈交流讨论的方式,对部分需调研的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取消了部分原定的调研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项目下一年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严格绩效目标执行。
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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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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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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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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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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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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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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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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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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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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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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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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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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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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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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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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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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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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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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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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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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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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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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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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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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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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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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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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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方面: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22项;向自贸区下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关系密切的事项61项;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53项;组织编制乡镇政府通用行政职权目录和通用权责清单,确定乡镇(街道)通用行政职权79项,指导督促各地完成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全省四级权责清单体系逐步形成。
2.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印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和《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拟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和省直改革工作方案;指导6个试点市县推进职能划转、机构调整、编制置换等工作,基本实现政事分开;指导试点市县撤并减少事业机构99个,核减或收回事业编制547名,超额完成“精简”目标。
3.省政府机构改革与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方面,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省自贸办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群团、环保、盐业监管改革工作;做好医改、生态文明、教育等专项体制改革。
4.政府职能转变和相关体制改革方面:印发《湖北省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发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湖北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17年版)《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全程网办事项7694项、“一次办好”事项5691项;开展证照清理规范工作,编制完成省级证照清单;开展市县证照清理规范试点工作,编制市县证照清单通用目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582项。
5.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面,一是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组织召开市县编办座谈会,继续加强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二是指导市县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协同推进市县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三是指导推进市县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指导市州调整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机构和职责整合。
6.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发建成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没有自建抽查系统的地方和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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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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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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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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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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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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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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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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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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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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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改革任务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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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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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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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考察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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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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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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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采取电话和书面方式了解情况,减少了人员下基层调研的次数和规模;二是原定赴外省调研的预算安排,有外省编办来我省调研相关改革经验,省编办采取了座谈交流讨论的方式,对部分需调研的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取消了部分原定的调研项目。
下一步省编办将结合项目下一年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严格绩效目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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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培训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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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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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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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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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政府完成并公布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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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组织编制乡镇政府通用行政职权目录和通用权责清单,确定乡镇(街道)通用行政职权79项,指导督促各地完成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全省四级权责清单体系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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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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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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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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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的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推广,并为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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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开发建成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没有自建抽查系统的地方和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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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机构整合、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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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整合、优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企业、群众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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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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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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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执行数为395.5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认真开展控编减编工作。指导市县制定2017年-2020年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盘点确认各级编制数额(精确到个位数)并发文锁定;开展控编减编和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专项督查,对全省67个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结构性超编的市县进行通报,赴19个县市区实地督办,落实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情况。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清理;对10家省直部门和8个市县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召开省直部分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督办工作会,稳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三是完成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严格用编审核原则,圆满完成2017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遴选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干部住房分配、军转干部增编和日常上下编等编制审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省、市、县、乡人员编制总量管控新机制,加快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业务办理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
附: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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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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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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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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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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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湖北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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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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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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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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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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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395.5
|
94.17%
|
其中: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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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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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395.5
|
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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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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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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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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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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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机构编制资源,做好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全省人员编制(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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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控编减编工作,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完成军转干部增编和日常上下编等编制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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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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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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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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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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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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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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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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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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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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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人员控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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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省各级行政编制数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不得突破2012年底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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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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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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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207.85万元,完成预算的59.3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全省各县市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培训。分十堰、潜江、鄂州三个片区举办市县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详细介绍和培训系统操作流程,CA、RA管理员应用操作;举办全省信息化专项培训班,就电子政务与机构编制工作研究、网络安全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围绕实名制系统操作流程、CA管理员应用操作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二是对全省各县市编办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情况。深入孝感、荆门、十堰等地调研实名制系统使用现状,优化实名制系统中行政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等自定统计报表,增设校验、查询等功能;完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系统数据与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数据对接工作。确保全省各县市编办内网实名制系统运行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建成机构编制大数据挖掘系统绩效目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编办2017年7月14日专题研究办机关财务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17年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部门预算内机构编制部门大数据分析系统软件开发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会议研究我省机构编制数据分析系统放在中央编办正在开发的数据分析系统和省发改委正在开发的全省政务数据分析系统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开发工作,决定相关工作待中央编办和省发改委数据分析系统开发有一定基础后再行研究我省系统开发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的前期编制管理,合理规划预算支出范围,精准确定预算资金规模与下一年工作任务安排,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衔接紧密、齐抓共管,共同促进预算执行的良好格局。三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定期通报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通过资金执行倒逼工作任务完成。
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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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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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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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及事业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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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湖北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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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湖北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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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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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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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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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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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207.85
|
59.39%
|
其中: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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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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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207.85
|
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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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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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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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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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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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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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机构编制大数据挖掘系统,开展机构编制大数据应用建设,完成全省各级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做好年度统计数据汇总工作。继续做好全省116个市县区编办的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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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全省各级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业务培训工作与年度统计数据汇总工作,积极做好全省各市县区编办的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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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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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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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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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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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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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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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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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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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机构编制大数据挖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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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完成开发验收,稳定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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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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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2017年7月14日专题研究办机关财务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17年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部门预算内机构编制部门大数据分析系统软件开发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会议研究我省机构编制数据分析系统放在中央编办正在开发的数据分析系统和省发改委正在开发的全省政务数据分析系统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开发工作,决定相关工作待中央编办和省发改委数据分析系统开发有一定基础后再行研究我省系统开发工作。下一步省编办将结合项目下一年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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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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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省各县市编办信息化和网上名称管理培训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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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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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省各县市编办内网实名制系统技术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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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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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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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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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823.36万元,完成预算的82.3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7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加强和规范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基础数据表统计,各单位规定范围资金使用率达99.5%,有38个市县编办工作任务有创新,市县编办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根据统计,服务对象对编办工作的认可度很高,大部分单位的认可度都在9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规定范围资金使用率指标未达到100%,主要原因是部分编办的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各市县编办要严格项目资金执行,明确当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的具体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项目资金。
附: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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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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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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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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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湖北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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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各市县编办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823.36
|
82.34%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省级资金
|
1000
|
823.36
|
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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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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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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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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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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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夯实市县编办自身建设,激励市县编办推进改革、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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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各市县编办正常运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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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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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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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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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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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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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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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规定范围资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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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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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市县编办工作任务创新完成情况
|
有创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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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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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编办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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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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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对编办工作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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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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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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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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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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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7年机构编制奖励基金情况
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鄂办文﹝2007﹞59号),明确“省政府设立机构编制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省政府批准确定为每年500万元。2012年省编办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增加机构编制奖励基金的请示》(鄂编办文﹝2012﹞166号),经省政府同意,机构编制奖励基金增加到每年1000万元。
2017年度机构编制奖励基金项目年初财政预算100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拨款。项目主要用于全省各市县编办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与日常工作。项目经费按照2017年度预算方案下拨至各市县编办,由各地编办按照规定开支相关经费。
2017年全省机构编制奖励基金分配方案
(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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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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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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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市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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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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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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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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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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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79
|
87
|
34
|
1000
|
武汉市编办
|
9
|
|
|
9
|
武汉市
|
江岸区编办
|
6
|
|
|
6
|
江汉区编办
|
6
|
|
|
6
|
硚口区编办
|
6
|
|
|
6
|
汉阳区编办
|
6
|
|
|
6
|
武昌区编办
|
6
|
|
|
6
|
青山区编办
|
6
|
|
|
6
|
洪山区编办
|
6
|
|
|
6
|
蔡甸区编办
|
6
|
|
|
6
|
江夏区编办
|
6
|
|
|
6
|
东西湖区编办
|
6
|
|
|
6
|
汉南区编办
|
6
|
|
|
6
|
黄陂区编办
|
6
|
|
|
6
|
新洲区编办
|
6
|
|
|
6
|
黄石市编办
|
9
|
|
|
9
|
黄石市
|
大冶市编办
|
8
|
|
|
8
|
阳新县编办
|
8
|
3
|
|
11
|
黄石港区编办
|
6
|
|
|
6
|
西塞山区编办
|
6
|
|
|
6
|
下陆区编办
|
6
|
|
|
6
|
铁山区编办
|
6
|
|
|
6
|
十堰市编办
|
9
|
|
|
9
|
十堰市
|
丹江口市编办
|
8
|
3
|
|
11
|
郧阳区编办
|
8
|
3
|
|
11
|
郧西县编办
|
8
|
3
|
|
11
|
房县编办
|
8
|
3
|
|
11
|
竹山县编办
|
8
|
3
|
|
11
|
竹溪县编办
|
8
|
3
|
|
11
|
茅箭区编办
|
6
|
|
3
|
9
|
张湾区编办
|
6
|
|
|
6
|
襄阳市编办
|
9
|
|
|
9
|
襄阳市
|
枣阳市编办
|
8
|
|
|
8
|
宜城市编办
|
8
|
|
|
8
|
南漳县编办
|
8
|
|
|
8
|
保康县编办
|
8
|
3
|
|
11
|
谷城县编办
|
8
|
|
|
8
|
老河口市编办
|
8
|
|
|
8
|
襄州区编办
|
8
|
|
|
8
|
襄城区编办
|
6
|
|
|
6
|
樊城区编办
|
6
|
|
|
6
|
宜昌市委编办
|
9
|
|
|
9
|
宜昌市
|
宜都市编办
|
8
|
|
|
8
|
枝江市编办
|
8
|
|
|
8
|
当阳市编办
|
8
|
|
|
8
|
远安县编办
|
8
|
|
|
8
|
兴山县编办
|
8
|
|
|
8
|
秭归县编办
|
8
|
3
|
|
11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编办
|
8
|
3
|
|
11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编办
|
8
|
3
|
|
11
|
夷陵区编办
|
8
|
|
3
|
11
|
西陵区编办
|
6
|
|
|
6
|
伍家岗区编办
|
6
|
|
|
6
|
点军区编办
|
6
|
|
|
6
|
猇亭区编办
|
6
|
|
|
6
|
荆州市编办
|
9
|
|
|
9
|
荆州市
|
荆州区编办
|
8
|
|
|
8
|
荆州市
|
沙市区编办
|
6
|
|
|
6
|
江陵县编办
|
8
|
|
|
8
|
松滋市编办
|
8
|
|
|
8
|
公安县编办
|
8
|
|
|
8
|
石首市编办
|
8
|
|
|
8
|
监利县编办
|
8
|
|
|
8
|
洪湖市编办
|
8
|
|
|
8
|
荆门市编办
|
9
|
|
|
9
|
荆门市
|
京山县编办
|
8
|
|
|
8
|
沙洋县编办
|
8
|
|
|
8
|
钟祥市编办
|
8
|
|
|
8
|
东宝区编办
|
6
|
|
|
6
|
掇刀区编办
|
6
|
|
|
6
|
鄂州市编办
|
9
|
|
|
9
|
鄂州市
|
鄂城区编办
|
6
|
|
|
6
|
华容区编办
|
6
|
|
3
|
9
|
梁子湖区编办
|
6
|
|
|
6
|
孝感市编办
|
9
|
|
|
9
|
孝感市
|
孝南区编办
|
8
|
|
|
8
|
汉川市编办
|
8
|
|
|
8
|
应城市编办
|
8
|
|
|
8
|
云梦县编办
|
8
|
|
3
|
11
|
安陆市编办
|
8
|
|
|
8
|
大悟县编办
|
8
|
3
|
6
|
17
|
孝昌县编办
|
8
|
3
|
|
11
|
黄冈市编办
|
9
|
|
|
9
|
黄冈市
|
黄州区编办
|
8
|
|
|
8
|
团风县编办
|
8
|
3
|
3
|
14
|
红安县编办
|
8
|
3
|
|
11
|
麻城市编办
|
8
|
3
|
|
11
|
罗田县编办
|
8
|
3
|
|
11
|
英山县编办
|
8
|
3
|
|
11
|
浠水县编办
|
8
|
|
|
8
|
蕲春县编办
|
8
|
3
|
|
11
|
武穴市编办
|
8
|
|
|
8
|
黄梅县编办
|
8
|
|
4
|
12
|
咸宁市编办
|
9
|
|
|
9
|
咸宁市
|
咸安区编办
|
8
|
|
|
8
|
嘉鱼县编办
|
8
|
|
|
8
|
赤壁市编办
|
8
|
|
|
8
|
通城县编办
|
8
|
|
3
|
11
|
崇阳县编办
|
8
|
|
|
8
|
通山县编办
|
8
|
3
|
|
11
|
随州市编办
|
9
|
|
|
9
|
随州市
|
曾都区编办
|
8
|
|
|
8
|
广水市编办
|
8
|
|
|
8
|
随县编办
|
8
|
|
3
|
11
|
恩施州编办
|
9
|
|
|
9
|
恩施州
|
恩施市编办
|
8
|
3
|
|
11
|
利川市编办
|
8
|
3
|
|
11
|
建始县编办
|
8
|
3
|
|
11
|
巴东县编办
|
8
|
3
|
|
11
|
宣恩县编办
|
8
|
3
|
|
11
|
咸丰县编办
|
8
|
3
|
|
11
|
来凤县编办
|
8
|
3
|
|
11
|
鹤峰县编办
|
8
|
3
|
|
11
|
仙桃市编办
|
8
|
|
|
8
|
天门市编办
|
8
|
|
|
8
|
潜江市编办
|
8
|
|
|
8
|
神农架林区编办
|
8
|
3
|
3
|
14
|
九、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三)“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省编办2017年决算财政批复表
备注:1.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无对应支出,详见公开08表。
2.我办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3.我办无对下转移支付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