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7〕268号)要求。现将湖北省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
4.指导、协调、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核审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县(市、区)(以下简称市以下)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
5.承担省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研究提出全省行政编制(包括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7.负责协调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省级与市以下之间的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8.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
9.审核审批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10.指导市以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市以下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事项;
11.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12.指导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13.监督管理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14.监督检查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省级登记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6.指导监督全省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省编办机关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三)机构设置
1.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秘书处、综合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省直机关机构编制处、市县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省编委督查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另: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行政机构。
2.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省事业单位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省编办所属二级单位。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6年收入情况
省编办2016年决算收入2682.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06.04万元;其他收入5.16万元;上年结余(转)170.87万元。
(二)2016年支出情况
省编办2016年支出决算2077.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301.5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62.65%;项目支出775.88万元,占决算总支出37.35%。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3.2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8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8万元,占决算总支出8.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34万元,占决算总支出3.29%;住房改革支出0.5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0.03%。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按照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列支,主要支出类别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我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与2015年相比,我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不变,比2015年因公出国(境)9人次减少6人次,减少66.67%。
2016年我办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与2015年持平。
2016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个,国内公务接待223人次,比2015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3个减少30.19%,比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478人次减少53.56%。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3.62万元,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6.79万元下降43.2%。
2016年我办政府采购总支出为387.7万元,主要为会议费、培训费、购置办公用品、开发软件系统等开支。
(三)2016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为2682.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1954.4万元增加7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项目经费、核增人员经费和上年结转的部分经费。
2016年决算支出为2077.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1953.3万元增加12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收入增加,对应支出也相应增加。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附件:2016年度省编办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