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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两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7-05-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办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两个突出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办机关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编办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编办主任饶志国任组长,省编办副主任彭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成员由王伟雄、周训华、吴大竹、陈鹏、雷雁莉、蔡锡铭及各处室上报一名联络员组成,主要承担日常统筹协调、阶段总结、检查督办等工作。 

  二、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治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对机构编制事项推诿拖延踢皮球,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工作失职渎职,当“老好人”思想,不敢面对矛盾,对违规违纪查处问责不力等问题。(牵头处室:机关纪委。责任人:周训华。配合处室:各处、局,中心) 

  2.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重点治理: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省编委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不认真执行上级指令,对上级指令或不执行,或选择性执行,或另行其是;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制定政策拍脑袋;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虚报、瞒报、篡改统计数据,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精准扶贫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虚拟工作会议,应付检查考核等问题。(牵头处室:机关党委。责任人:陈鹏。配合处室:各处、局,中心) 

  3.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重点治理: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该精简的不精简,能合并的不合并,内容空洞、机械传达、纯为表态;会议审批把关不严,超权限、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照抄照搬,重复转发,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文种、文号、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简,已精简的违规启用;签订责任状、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牵头处室:秘书处。责任人:吴大竹。配合处室:各处、局,中心) 

  (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牵头处室:秘书处。责任人:蔡锡铭。配合处室:各处、局,中心)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各牵头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各专项治理的自查及整改情况统一在“湖北机构编制网”公布,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重点检查各牵头负责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和自查自纠不到位的进行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机关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处室对工作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专项治理期间,各牵头处室在各个时间节点,要汇总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其他表格按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由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汇总统计。 

  四、举报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2787234110。 

  2.举报邮箱:027zxh@163.com。 

  3.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省政府办公大楼803室省编办机关纪委。邮政编码:430071。 

  五、有关要求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将其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积极配合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牵头责任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治理活动紧紧抓在手上,认真研究部署,切实督促指导,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水平提高。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失职失责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省政府大楼  电话:027-8723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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