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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高站位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贯彻落实
时间:2022-04-28       

十堰市收到《省委编委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则》市委编委高度重视,对全市贯彻落实《规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编办迅速安排部署,制定了全市范围内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规则》在十堰落地生根、执行到位。

多措并举抓学习。市委编委领导人手一本《规则》单行本,率先带头学习;市委编办对照《规则》逐字逐句学,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并在市机构编制网站开辟学习专栏,营造宣传氛围;即时印发通知,统筹指导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将《规则》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列入“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计划,开展常态化全员学习;结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条例法规,开展深入系统的学习。通过多措并举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规则》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对照标准抓整改。《规则》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第六条和第十六条针对被处理和问责的情形,列出了详细的负面清单。市委编办先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并指导各地各部门对照负面清单,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摆本部门(系统)存在的不足,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报送市委编办备案。市委编办紧盯问题台账,督促部门按期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凝心聚力抓落实。《规则》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强化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有利于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全市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对照《规则》中禁止的情形和内容,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市委编办将结合机构编制巡察、专项督查、调研等时机,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确保机构编制各类法规制度在十堰落实落地。(党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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