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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委编办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时间:2024-04-08       

近年来,竹溪县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不均衡、城区学位供应不足、专职教师配备不达标、学龄幼儿入园难等实际问题,统筹全县机构编制资源各类教职工编制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系统优化机构设置布局、优化教职工编制配置、优化教育机构与教职工队伍的科学规范管理”目标,积极探索保障城乡学前教育事业“一体化”谋划布局、“一体化”优化资源配置、“一体化”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了学前教育的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

“一体化”谋划布局。一是着力“两个统筹”谋大局。围绕教职工编制配置达标、“学有所教”总目标,综合考虑学前教育发展研究的多种因素,统筹县乡村三级各类教育,一体化规划、布局和保障。二是着力“五个对标”规划布局。坚持“总量控制、统筹使用、科学调配、优化高效”的原则,对标中央和湖北省规定标准,对标全县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标人民群众优质均衡的幼教需求,对标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人口出生情况、生源流动情况,对标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教育振兴等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准测算学生变化数,“一体化”谋篇布局全县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印发《竹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调整方案》和《竹溪县公办幼儿园改革试点方案》,将教师编制在全县范围内重新调剂,并一次性足额核定。三是着力“三个对接”抓推进。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在政策口径和改革方向上给予指导;对接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通过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取得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对接财政和人社部门,共同参与、共商共议、共解难题,确保改革推进科学、规范、有序、高效。

“一体化”优化资源配置。一是构建一个系统。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设置机构、统筹核定编制、统筹建立工作体制机制,形成覆盖县城、乡镇、村的完整学前教育系统,破解了县乡村学前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二是开展三类试点。依据现有学龄人口、人口聚集趋势、学位余缺情况、公办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管理需要等因素,选取学龄儿童多、学位严重不足、人口聚集趋势明显、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管理矛盾相对突出的城关镇开展集团办学试点;选取人口规模较大、学龄儿童较多、人口聚集趋势明显的乡镇,探索乡镇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对人口流失明显、学龄儿童较少、地域偏远的乡镇,积极探索,稳步规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县15个乡镇学前教育机构实行“2+3+11”的模式规范设置,重新核定编制,将原有优质教职工资源均衡配置到2个集团,推进3个乡镇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将没有单独设置学前教育机构的11个偏远乡镇,单独核定学前教师编制,全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置均达到国家标准,当前全县适龄幼儿入园率达100%。三是探索设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综合研判学龄人口变化流动等情况,收回闲置编制,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坚持“统筹管理、灵活使用、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原则,专项保障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补充、紧缺学科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刚性用编需求,适应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向重点学校、教师编制紧缺学校投放编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率。

“一体化”完善配套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职责。2个集团化管理的幼儿园共同承担城区内其它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指导全县其它公办幼儿园开展园务管理、业务培训和师资培训,参与制订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为全县幼儿园标准化管理提供可参考、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考核经验。3个试点乡镇幼儿园,统一管理辖区内的公办幼儿园,承担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教育主管部门推进辖区内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属地党委政府管理。当前,所有公办园运行状态良好,管理规范。二是规范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县教育局在核定编制总量控制范围内,依据生源变化情况、教师队伍变动情况、学科建设需要和深化“县管校聘”改革需要,统筹城乡教育需求,统筹教师编制资源,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率。三是规范协调推进机制。县人社部门依据调整后的编制数量,重新批复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统筹做好人员招聘、教师调配、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工作,编制部门严肃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加强编制资源效能评估,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竹溪县委编办柏国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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