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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委编办用活编制资源,助推“区管校聘”改革
时间:2019-12-26       

近年来,荆州区把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把“区管校聘”作为切入点和着重点,坚持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服务先行先试,围绕 “放、管、服”(即编制放权、规范管理、全面服务),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编制放权,破解改革机制障碍

一是灵活把握定编政策。2016年,荆州区就严格执行部颁定编标准,实行农村与城市分校定编标准的统一。根据编制核定标准,区机构编制部门每三年核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总量,结合城区、农村学校特点,分别以师生比和自然班测算,取测算较大值作为核定编制数。同时,在核定各校基础编制的基础上,在编制总量内按照5%的比例核定调节编制并单列,由教育局统一使用,用于统筹解决因病假、产假、培训等造成的短期缺人问题,以及农村学校各年级因单班设置而导致课程开设困难问题。二是提高编制调剂效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总量后,由教育局每学年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情况,分校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以此为依据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人社、财政部门据此办理人事关系和经费转移手续。三是畅通教师补充用编渠道。在引进免费师范生和优秀教师的用编上,只要在总量范围内,机构编制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近年来,共签约免费师范生64人,补充新机制教师401人,2017年招考优秀高校毕业生64人,2019年启动引进优秀教师34人。

二、规范管理,理顺“区管校聘”体制机制

一是部门联动用好编制资源。区管校聘的改革根源在于人力资源改革,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2017年,区机构编制部门联合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编制人事管理的意见》、《全区中小学内设机构及职责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学校机构设置、校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配备、岗位设置、人员调配、薪酬改革等作出明确规定。人社部门在编制限额内,按管理、教学、后勤三个类别设岗,财政部门根据各学校人员编制核拨经费。机构编制部门建立了在编人员、转岗人员和编外管理人员台账,实现以机构编制部门为入口,人社、财政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对人员管理一盘棋的管理流水线。

二是建立超编人员管理机制。按照“按编定岗、按岗定责、编岗相符”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建立待岗制度,组织全区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在暑期开展“校内、学区、跨学区”三轮岗位竞聘,对6.2%的落聘教职工实行待岗,待岗期间组织进修学习、转岗培训;对不适应教育教学岗位的,由组织部门牵头统一安置,跨系统转岗或调离。为稳定教师队伍,对跨系统转岗人员,保留原学校编制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学校空编后返校回岗。三年来,全区跨系统转岗及调离人员共426人次,打破了教师“只进不出”的惯例。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2016年区委印发方案,共清理教育系统学校自聘人员452人。同时,及时清查编内人员,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人社、财政等部门参与,检查学校编制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吃空饷”等问题,因“不在岗”辞职辞退38人。(2017、18年,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专班对部分学校的编制分配、内设机构设置、人员在岗情况等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三、全面服务,推动“区管校聘”落地生效

一是服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在教职工整体或结构性缺员时,每年初由教育局提出用编计划,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审批。在总量超编的情况下,按退2补1的比例补员。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考计划,由教育局根据核定编制数和实际需求,逐年补充,经费列入保教保育费成本。二是服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建立校长挂职培训、教师跟岗学习、下乡支教、城郊援教、名师和骨干教师巡教制度。实行“三个100”计划,每年1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00名农村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培训,乡镇中心校骨干教师、体音美教师到学区走教。2019年,全区512名在编在岗教师交流,占学科教师总数的18.7%。三是服务城市发展需要。荆州区荆州古城内集合了大量优质教育资源。为配合做好“古城疏散”工作,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城内做强、城外做优、农村做大”的目标,通过缩减古城内学校人员编制和招生计划,调增古城外新建学校编制及其他倾斜措施,配合调整学校布局,引导教师资源有序流动。区管校聘以来,全区新建3所义务教育学校,合并8所,古城内优质学校在古城外及城郊设立3个校区,实现城区、城郊学校结构性重组。(荆州市荆州区委编办陈传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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