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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减上补下盘活资源 厘清职责优化结构
时间:2019-09-27       

荆州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顺利完成改革任务。改革中大胆创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的思路和方法,特别是在“纵向下沉、横向调整、重点倾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突出纵向下沉,夯实区级发展基础。一是强化区级事权。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市区职能职责,明确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以区为主,赋予区级更多经济社会发展的事权,进一步增强各区加快发展的动能。二是下放行政编制。机构编制是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基层编制稀缺问题突出。荆州地市合并时,荆州区、沙市区区直行政编制均不足300名,不少区直机关长期借用事业编制人员。此次改革中,通过减上补下,分别为这两个区调增行政编制242名、185名,化解了荆州区、沙市区长期存在的行政编制总量不足问题。三是充实基层人员力量。改革中,统筹市级涉改部门人员349人,合理分解分配,充实调剂到区直相关部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区级经济社会发展人才保障。

突出横向调整,提升部门管理效能。一是优化部门职责。结合机构改革中机构的调整组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优化。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部门职责,推动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整合审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建设等职责,统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将58家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既完善了行政机关职能,又使事业单位更好聚集公益服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交通运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明确以市级执法为主,充分发挥市级部门统筹协调优势,提升执法效能。二是调整编制配备。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对市直部门编制配备进行了动态优化。党委工作机关的行政编制调增比例为16.2%,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能强化部门的行政编制调增比例为40.2%。同时,切实解决机关长期存在的混编混岗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调任等办法,市本级73人得到妥善安置。

突出重点倾斜,满足功能区发展需要。近几年来,荆州市加快推进“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功能区成为引领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领头雁”。随着功能区的快速发展,人手相对不足、机构职能不优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此,荆州市在此次机构改革中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一是向内挖潜调编制。一次性为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调剂了90名人员编制,大大缓解功能区人手不足问题。二是理顺关系强职责。在荆州开发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实现委托执法向授权执法转变。探索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有关市直部门的执法权委托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行使。规范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功能区延伸派出机构,进一步厘清了市直部门与功能区的职责。荆州市委编办龚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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