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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委编办“清、准、严、稳”推进二级事业单位改革
时间:2019-08-14       

咸宁市崇阳县在圆满完成党政一级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坚持“清、准、严、稳”四字工作法,不等不望,不急不偏,积极稳妥推进全县二级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清”,就是摸清底数,做到家底了如指掌。党政一级机构改革前,县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人员力量,摸清全县事业单位个数、编制数以及二级事业单位分布数、编制分配数,锁定了全县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名称和个数。全县党政一级单位改革后,按照对应主管部门职责调整和划转情况,同步调整全县89个二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掌握其划转的人员编制状况。掌握155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的人员编制状况。

二是“准”,就是把准口径,做到政策了然于心。首先,组织县深化机构改革办和县委编办学习悟透上级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主要任务、有关要求、政策口径。其次,组织涉改二级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县委编办组织全县24家涉改二级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开展培训,对中央和省、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主要任务、改革方向、改革要求等政策口径进行了解读,对推进和调整事业单位规范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进行了前期安排部署。其三,积极搞好与上对接协调。积极与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对接,把准政策口径,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严”,就是严守规矩,做到执行了无走样。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守党中央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要求,严格机构、编制、职数管理。首先,积极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对全县155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并回归后的机构设置调整及名称规范也深化二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同步实施。其二,稳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采取转企、撤销、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单位整合、转为企业集团、转为公益服务机构等方式,推进剩余15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其三,规范实施综合执法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锁定执法队伍人员和编制,采取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办法,科学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队伍。

四是“稳”,就是蹄疾步稳,做到方案明了科学。首先是面对面沟通。县委编办组织业务人员,上门与各部门主要领导,就二级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机构设置、职能调整、机构名称、机构级别和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并结合各部门情况实际提出改革设想,帮助多个部门梳理了思路,拟订了优化整合事业单位设置模拟方案。其次,反复研讨完善。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组织力量就《崇阳县二级事业单位改革模拟方案》进行研讨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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