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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委编办“五个坚持”高效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时间:2019-04-29       

去年3月以来,鄂州市委按照全省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切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机构改革部门对外挂牌、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主要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实现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改革后,市级设置党委部门15个,政府工作部门32个,党政直属事业单位9个,党政机构比改革前减少7个,减少13%。区级平均设置党委部门10个,政府工作部门21个,党政直属事业单位6个。实现了市区党政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

一、坚持对表对标,“五个到位”高起点高站位谋划机构改革。本轮机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的一场深刻变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改革之初,市委坚持把机构改革摆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城乡治理水平、考虑长远发展方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高度,对标中央精神、对表改革要求,高站位、高起点谋划部署、指导实施机构改革。一是学习领悟到位,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将理论支撑摆在突出位置。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后,市委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加强改革思想理论储备。二是领导重视到位,全面加强改革谋划。全省市县机构改革动员会召开后,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成立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进改革具体工作。先后召开15次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编委会、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及其办公室协调会等会议,听取并研究全市机构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审定重大事项,明确政策标准,并就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三是科学指导到位,有效推进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鄂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后,市委、市政府立足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加快细化实施,及时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下发市级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改革工作。四是工作协调到位,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市机构改革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协同配合,整体联动,提前加强预判,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机构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各涉改部门特别是整合部门广泛宣传机构改革政策,积极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了机构改革期间整体稳定,增强和放大了改革的正能量效应。五是纪律执行到位,全力保障改革实施。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改革伊始就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风清气正。不断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坚持精准实施,“五个举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性工程。市委在高站位高起点谋划部署的基础上,坚持统揽全局、系统部署、突出重点、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均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有条不紊、高效有序推进。一是科学合理制定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各部门编制职数配置情况,广泛听取各部门关于自身机构设置的意见建议,掌握全市机构改革“第一手”资料。对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文本和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模板,反复修改,多次模拟推进改革,形成方案正式文本。二是加强部门领导配备。把选用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结合机构改革契机,着力选用政治品德过硬、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党员形象好的干部,优化班子调整、干部配备。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后,市委第一时间研究确定党政部门正职,为机构改革扎实推进选准配强牵头人。机构改革期间,共计调配市管干部220余名。三是有序组织部门挂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着眼改革后实际需要,提前谋划安排集中办公场地事宜,积极同涉改部门对接,反复协商,有序组织场地腾退、机构牌子制作、安装等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加强协调,统筹安排集中挂牌事宜,市级机构新挂牌25家四是稳妥推进人员转隶。市机构改革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全面审核划转人员有关情况,精准测算涉改部门划转职责、机构和编制数,研究确定编制划转意见和人员转隶方案。截至目前,市直人员转隶涉及41个部门268人。五是精心做好“三定”规定。明确编制划转、“三定”规定制定的有关原则,统一编制划转、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标准。组建四个初审组、三个复审组、一个终审组,对44家市级部门的“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进行了细致审核,并会同市司法局对“三定”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三定”规定的规范性、合法性、严谨性。

三、坚持锐意创新,“五个创新”彰显机构改革工作特色亮点。作为全省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委、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不拘陈规、锐意创新,主动增加“自选动作”,彰显了自身的特色和亮点。一是设立了全省首家督查考评机构。着眼解决全市干部队伍中的“庸政”“懒政”问题,按照市委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要求,整合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市目标办,设立了市督查考评办公室,作为负责全市督查、考核、作风整顿的专门机构,成为全省首家设置督查考评机构的地区。二是组建了全省唯一市级融媒体中心。围绕加快构建鄂州市全媒体传播格局,整合鄂州日报社、鄂州广播电视台,组建市融媒体中心。通过机制创新、流程优化和平台再造,从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简单相加”迈向“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和传播渠道的互通共享。三是落实了全省枢纽机场物流服务机构。围绕布局临空区域经济发展,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的物流发展需求,统筹实施全市物流发展战略规划,组建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目前,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正式获省政府批复成立,未来机场的建设发展和周边规划布局将步入快车道。四是争取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在集中审批、综合执法工作中,鄂州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却并未被列入。在本轮机构改革中,积极争取省委支持同意,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市行政审批局,为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限改革探索鄂州路径和鄂州模式。五是理顺了该市长期以来街道市管体制。为高标准推进“三城一化”和武鄂协同发展战略,切实解决街道市管体制在法律、履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将街道由市管回归区级管理,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更加顺畅。

四、坚持优化协同,“五新优化”倍增机构改革成效。鄂州市坚持优化协调高效推进机构改革,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发展,既对接规范,又根植实践,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效破除,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优更活。一是党委机构设置有了新加强。机构改革中,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严格规范党委机构设置,市直设置党委机构15家(纪委监委1家、市委工作机关14家),各区设置党委机构10家(纪委监委1家、区委工作机关9家)。在政府机构职能表述上,增加“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二是公共治理体系有了新格局。着力在社会公共事务的统筹管理上下功夫,遵循上级要求,坚持上下基本对应原则,进一步规范设置机构,解决了过去片面追求机构数最少造成的党委、政府部门设置不尽合理和部门管理机构、挂牌机构、挂靠机构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做到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基本对应,保证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是政府职能转变有了新进展。在改革中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集中解决了19家部门职责边界交叉等问题,重点规范了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民生领域职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初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对集中。四是服务全市发展有了新突破。严格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思路,主动把机构改革与全市发展战略对接,实现机构设置基本满足未来全市发展需要。统筹调整优化新区布局,经省政府批准整合撤并1个正县级开发区、1个正县级港口服务机构、2个副县级新区,新组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全市发展格局更加合理。五是编制资源配置有了新成效。结合全市发展实际,整合撤并有关部门,有效精简压缩编制,市直预留行政编制数量由3名增加到58名。针对区级编制总量严重短缺问题,坚持强化基层、向基层倾斜的导向,向三区下达行政编制共计198名,保障了基层部门履职需要。

五、坚持问题导向,“三个举措”推动机构改革成效再巩固再深化。下一步,要继续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精神,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研究机构改革后续各方面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重点要从制度方面,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一是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监督。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加强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机构编制履职评估体系,科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履职评估的指标、步骤和措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三是推行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推进各级党委编办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促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制化。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党政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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