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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三个一”纵深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时间:2018-12-14       

近期武汉市武昌区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湖北省纪委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纵深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武昌区编委先后下发《关于中共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试行)的批复》《关于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关于试点向街道派出监察室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等文件,在监察机构设置、监察职能配置、监察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调整,为国家监察在武昌区的纵向探底和全面覆盖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迈好改革第一步,组建区级监察职能专责机构武昌区坚持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机构调整方面,整合区级反腐败资源力量,组建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实现区监委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立11个内设机构。在职责调整方面,区纪委、区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编制调整方面,完成从区检察院向区监委转隶政法专项编制和核定转隶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人员编制工作。在班子调整方面,组建新一届区监委领导班子,含由区纪委书记兼任的区监委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兼任的区监委副主任和由区纪委常委部分兼任的区监委委员。区监委由此顺利挂牌,武昌区监察体制改革稳顺开局。

二是打好全市第一枪,调整派驻区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作为省纪委批复确定的6个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和该市唯一试点区,武昌区在改革中敢闯敢试,从机构设置、编制整合、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机构调整方面,组建6个综合派驻机构,按党群口、综合经济口、政法口、城建城管口、社会公共服务口、执法监督口,分别设置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区62家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撤销原有3个综合派出和2个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调整方面,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象是区直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区纪委监委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武昌区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监察体制改革上再深化、再铺开,为全市乃至全省深化区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探明了有效途径、提供了“武昌经验”

三是连好最后一里路,设置派出区属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区监委向街道派出监察室试点改革,是武昌区深化区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有机延伸。在机构调整方面,撤销各街道监察室,为由区监委向各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各街道派出监察室实行区监委、街道双重管理体制,业务工作以区监委领导为主。在职能调整方面,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监督对象是街道党工委及下属党组织、全体党员和街道办事处、社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区纪委监委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此外,还在街道下属社区设立由社区纪检委员兼任的监察信息员,全面打通监察体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今后一段时期,武昌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导诊图”,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小切口”,推动全区体制机制改革“大格局”,争做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排头兵”。(武昌区编办周凯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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